陆锦惜不是陆氏。
她文化程度虽然极高,对诗词书画也略通一二,可并不钟爱。
相反,看账查账料理人,她是一把好手。
如今这一本烂账,就摊在她面前。
一眼看去,到处都是手脚。
陆锦惜忍不住就嗤笑了一声:“做得也真是够烂的。
只可惜,几年来的账目,要追究必定又耗费心神……”
不必说,这都是“坏账”
了。
要追究都没地儿。
所幸她也不是纠结这些细枝末节之人,今日翻账本,也不是为了查旧账这么简单。
她只是琢磨起来,她该给自己找点事做了。
摆在眼下的事情,统共有三件。
其一,薛廷之屋里的事。
安排丫鬟,小厮,屋里再给添置点别的东西,还有回头叫潘全儿去请鬼手张,给看看那跛足,探探他虚实。
其二,印六儿的事情。
该是这个混混,想要进步军营隼字营,只是找不着机会,要求她帮忙。
这个要等明日青雀探的消息来了,才能做计议。
其三,琅姐儿的事。
别的孩子都好好的,也就琅姐儿让她暗自记挂。
回头得抽空了去找卫仙说话,再说琅姐儿。
三件事,每件都是近期的。
乍一看棘手,细细一想,其实也很无聊,哪一件办不好了也不会死人,照旧没什么意思。
捧着手炉,陆锦惜就这么盯着账本,露出个乏味的神情来。
她干脆拉了一页纸,做了个计划——
就当是她先“借”
陆氏一笔钱,当原始资本,划拉划拉回头怎么做,到时候她的嫁妆她也不动,赚得钱添两分利进去,也当她这个便宜娘给孩子们留的家底了。
不同于陆氏工整秀雅的簪花小楷,她的毛笔字,是一片介于行书与草书之间的“行草”
。
比行书容易划拉,比草书容易辨认。
写起来,自有一股行云流水之感,因为没有半分停顿,又显得思维敏捷清晰,干脆果断。
陆锦惜早想过字迹不同的问题了。
她前段时间已模仿过陆氏的笔迹,但最好的伪装办法,当然不是继续写簪花小楷,而是假称自己学了一种新字体,破绽便会小很多
所以这几天,她已经让白鹭青雀买了几本新的字帖回来临着,倒也不隐忍怀疑。
当下写起来,没一会儿字便走了小半篇。
旁边点着的灯依旧明亮,窗外的一片黑暗,也渐渐被天光驱散。
陆锦惜琢磨得差不多了,偶一抬起头来,便瞧见了那已经明亮的天光,想起了很久以前,很多个很多个熬过去的夜晚,一时竟觉得熟悉又惬意。
随手将那桌上的宣纸收了,压进匣子,她起了身来,略伸了个懒腰,便从书房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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