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终于舍得回来看看我了?”
一记老拳挥过去,砸在高驰的肩膀上。
高驰离开宁常才短短的几个月,他却发现自己有些看不明白了。
宁常的街上,不知什么时候冒出了一家家不同的商铺,街面上到处是吆喝买卖的人。
坐在一家小饭馆里,三五杯酒水都下了肚,他还没有回过神来。
“高驰,你还准备在那个穷乡僻壤待到什么时候?你看,现在的世道跟以前可不一样了!”
常胜对于高驰的意志消沉很不以为然,原本大好的男儿,偏偏丧失了斗志一般。
一听兄弟说杨家村是穷乡僻壤,高驰的心里也不大受用,“就因为那里是穷乡僻壤,才有我这个知识青年大展拳脚的机会不是?”
仰头喝尽杯里的酒水,高驰不准备在这件事情上再与兄弟争论什么。
“你这是逃避现实!
现在知青都返城了,还有哪门子的知识青年?当年你没上成大学……”
常胜还欲再劝,高驰忙制止了他,“兄弟,咱们见面,好好的喝酒叙旧,往事就不要再提了。”
“我现在当老师感觉也还不错,我喜欢那份工作。
到哪里都是工作其实返不返城又有什么关系?”
高驰望着自己的好兄弟,笑着说道:“我这次回来,可是带着重要任务的!
准备把你精心实验总结出来的平菇栽种技术发扬光大,你可得帮我。”
“真的?”
一提到自己的本职工作,常胜两眼放光。
自他分配到了农科所,一心想干点实事,无奈现在整个农科所的重心都放在了水稻栽种以及地方现有品种的培优方面。
而自己研究的方向又是特色种植,一直得不到所里足够的重视。
上回听高驰说起农村的现状,他就起了心思,把自己压箱底儿的手稿都拿了出来。
只是很久都没有反应,他也淡了心思。
毕竟推广特色种植的难度非常之大,一般人都无法转变观念,连他在农科所里都无能为力,更何况高驰一个下放知青?
没料到今天高驰回来,竟然给他带来了这么个好消息。
常胜是个急性子,出了饭馆就拉着高驰风风火火的回去,掏出了自己积攒下来的菌种,从所里借了辆车就往杨家村去。
杨梅见到高驰和常胜的时候已经是晚上,看着热情高涨的常胜她差点没被这个好消息给砸晕过去。
这可是农科所里的技术员!
她虽然有着过人的前瞻性,也有足够的管理能力,但对于农业种植真的是一窍不通啊。
现在一个送上门来的技术员,无疑是雪中送炭!
兴冲冲而来的常胜显然就没那么激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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