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语气陡然变得担忧,江与鹤仰望着她卧室的方向。
初冬一场雨,气温骤降,可他的心里却彷佛被烫出了一个洞。
他眼眶发热,“没有。”
她质问,“你还没回家吗?怎么听到了雨声?”
“待会儿就回。”
“室内冷,快回家休息。”
“嗯,”
江与鹤说,“明天来见你。”
那边停顿了一秒,然后音里带着明显的起伏,“好啊。”
认识的时候,他臭名昭著,是别人眼里比疯狗还要可怕的存在。
大小姐高高在上,裙边永远是纯洁的白,与破败的小镇格格不入。
但是,自高傲得犹如白天鹅的大小姐在那条狭窄阴湿的小巷里救下这条疯狗开始,就如一道光烙在了疯狗阴暗的心里,也就注定摆脱不了顽固不灵、卑劣贫穷的疯狗。
疯狗的犬牙被敲碎一次,长记性了,学会后退。
试过了,他不能做到像现在这样日复一日地躲在远处、暗处看她。
疯狗如他,会嫉妒到发颤,只适合不要命地向前扑,学不会后退。
于是,今晚起,他便只是前进。
比起简方舟这样养尊处优的公子哥,他毫无优势。
可是,疯狗有绝对的忠诚。
万幸还有,她的欢心。
他要跟她在一起。
永远。
*
江与鹤说要来,但没有说具体时间。
楚桑落也不去问,就安心在家里等着。
她总觉得无论江与鹤什么时候来,都是一种惊喜。
昨晚的雨断断续续,一直持续到今天,天空阴沉沉。
她打开钢琴,仍由音符飘进满室寂静。
曲子欢快,弹出了演奏者的心情,也划开了窗外沉闷的底色。
一曲完毕,脚步声响起。
楚桑落手还搭在琴键上,问:“什么时候来的?”
“才到。
我顺着钢琴声找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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