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狂朋怪侣
关于星河和楼越亭的关系,太子是知道的,正因为知道,前后联系起来一想,才越发觉得不对劲。
如果说这世上还有一个人在等她,那这个人一定就是楼越亭。
楼家和宿家是世交,往上追溯,应当从他们高祖说起。
景泰三年的文武两榜状元,后来同朝为官,一文一武赞襄朝政,最亲厚的时候连灶台和厨子都共用,基本属于“就算你往我饭菜里下毒,我也绝不恨你”
的生死之交。
京官寂寞,仕途上杂事太多,有个贴心的朋友很难得。
宿家和楼家的宅子离得有些远,虽同在西城,但却隔了好几条街。
后来宿家高祖一拍大腿,把楼家隔壁买下了,重新修缮妆点,还特意留个后门,方便两家往来。
老宅子一住七十年没搬动,现在宿家和楼家还挨着。
星河六岁前养在南方,六岁后才接回北京。
六岁的孩子,正是抓耳挠腮找玩伴的时候。
宿家只有兄妹俩,宿星海比星河长了十岁,玩儿不到一处去了。
相较星海的大人模样,还是十二三岁的楼越亭更对她脾胃,于是她见天儿从后门上窜过去,楼越亭虽然也不稀罕和她玩那些幼稚的,例如“蚂蚁爬树”
的游戏,但碍着大人的面子,还是勉强应付她。
童年时光,知道什么叫应付,什么又是真喜欢?星河把他当成了至交,一直混到十二岁。
那年开春宫里选秀了,她才依依不舍和楼越亭分开,约好了等她出宫,再上他家喝酒。
结果十年一晃而过,十年间黄毛丫头长成了大姑娘,少年也长成了一员武将。
那样的大雪天里,阴森的衙门口乍然重逢,是不是别有一番滋味儿?太子想得牙酸,明白青梅竹马的情义最难得。
就是不知道这么长时间过去,楼越亭的印象在她脑子里还剩下多少。
以她那种人走就泼茶的脾气,平时不加维护,恐怕早就淡成一道烟了吧!
哪知她回答得很老实,“我和他擎小一块儿玩大的,那时候胡同里没有和我一边儿大的孩子,只有他愿意带着我,他是我发小。”
不过所谓的“笑逐颜开,喜不自胜”
有点过头,打情骂俏更是瞎掰。
她掀起眼皮看看太子,他脸上又流露出不屑来,“六年光景就算发小?那十年光景算什么?”
真要比较,确实是有可气的地方。
那天他纡尊降贵愿意和她称朋友,结果她却说不,主子奴才算得清清楚楚。
难道只有十来岁一起掏蚂蚁才算是友谊,之后即便十年天天相见,也算不上是发小?这样看来,还是自己比较重情义一些。
在太子心里,宿星河是实实在在的伙伴,就算他有时候做脸子甩派头,对她从来都不算苛刻。
然而星河也有一杆秤,十年的朝夕相对,足能像楼宿两家高祖一样成为莫逆之交,但那是在地位相当的情况下。
如果身份悬殊,连脚下踩的砖都不一样,莫说十年,就是二十年、三十年,也没别的说法,除非天能翻个个儿。
她微微仰起唇,“六年算发小,十年当然算主仆。
活着就得有聚有散,天天圈在一块儿的,除了主子奴才还会是什么?比方德全,太监们才在宫里一辈子。
等我役满了,再回过头来想东宫的岁月,兴许您也成我发小了,也不一定。”
她是笑得出来,太子却觉得这女人薄情寡义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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