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徐闻没有到达沈家之前,沈父和沈母并没有对徐闻有更多期待,因为大儿媳暖阳和小儿子宗宁已经把徐闻身上贴满了冷漠、自私、贪婪、聪明、奸猾的标签,他们一直都在想如何把事情的影响降低到最小化。
穷山恶水出刁民,就怕秀才遇到兵。
也许是因为原始印象不好,所以真见到徐闻时,沈父和沈母还是有了很大的冲击。
他们想到的是会见到一个来自农村的底层中年妇女,邋遢无知的贪婪小村妇形象。
可谁料踏进门来的是一个鲜活漂亮不卑不亢的姑娘,孙刻那样一个骄傲到骨子里的人,却在她跟前低眉顺眼。
三十五六岁,却长得十分貌美,看上去不过二十八九。
有脾气,有血性,关键是在他们这样的人家也不怵不惧,行走端坐处处都像是受过礼仪培训的,目不暇视眼神清澈,说实话沈父沈母见多了人,这样一个底层出身没有受过多少教育的女人居然能有不俗的气质,令人叹为观止。
不可否认,来的路上救了一个姑娘,这本就不是普通人能做的。
他们想过未来儿媳妇的各种形象,无不是端庄漂亮,贤惠淑良,受过高等教育出得厅堂下得厨房。
比如韩暖阳,她简直就是为了沈家二老量身打造的完美儿媳。
至于兰遥遇则是突破了沈家儿媳妇的底线,一是她出自娱乐圈,在唐嘉的带领下一步一步爬上来的,正经人家都不会选择那样的女孩子来做儿媳妇,何况是掌家的小儿媳。
但儿子一门心思就认定她了,原本以为板上钉钉了,结果却因为沈珑珑的事情,半路杀出个徐闻。
韩暖阳曾经跟沈母说过,若有珠玉在前,那还受得了鱼目。
谁料,徐闻这么亮眼!
在徐闻去派出所录口供时,他们追问了从一进门就跟着徐闻的孙子沈曦。
沈曦看徐闻过了明路,也就不藏不掖,把认识徐闻的前因后果都说了个通透。
连前几天骑车十几公里奔赴过去看徐闻的事儿都没落下。
“你只见过她一次,就惦记着了?”
沈母打趣大孙子。
沈曦倒也不觉得害羞,实话说道:“她说话我爱听,又不讲大道理,还给我做饭吃呢。”
那天他把自己饿坏了却不自知,只顾着伤心和郁闷,到了明月楼,徐闻在知道了他的身份后依然不捧不傲,收留他还给他做饭煮面,甚至在跟二叔起了冲突后下楼来找他。
沈母摸了把大孙子的脸蛋子,“我们全家人找你的时候你记不得,她找你你就放在心上了?”
这小子,因为大儿媳打了他一耳光,迄今快半年了仍然不叫她妈一声。
可记仇了。
沈曦不以为然的说道:“你们是我的家人,找我情有可原,可她跟我无亲无故的,没这个义务来找我……,反正我就记她的好。”
他可不会忘记徐闻手持菜刀站在他和二叔跟前护住他的事儿。
少年又撇撇嘴道:“你们全不记得她救了珑珑,个个想着人家算计你们,就像你们谁也不记得我也给珑珑捐过骨髓一样。”
沈父是第一次听到沈曦说这话,他看着少年微微低垂的眉眼,想到自从珑珑生病后,全家人或多或少是对沈曦有所忽视,却不料在沈曦心里,家人已经这么让人失望了。
不觉中十分心疼。
一巴掌拍到大孙儿的后背上,换来少年嗷嗷乱叫,“爷爷,不至于这么打我吧——”
就算我说了你们不爱听的话。
“小曦,谁说我们不记得的?你当时为了珑珑吃了那么多苦,我和你奶奶,还有你爸爸妈妈谁不心疼啊,你妈妈和奶奶都哭了。”
沈父说的是实话,抽骨髓相当于做个小手术,麻药也不能缓解那又长又粗的针头戳进去的痛楚。
少年只是做听状,仍不言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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