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精通蒙古语的军官爬起来把李志常的话翻译给他,拖雷听到,理解成李志常要和金轮法王比试,金轮法王输了就要他的性命。
拖雷让翻译回道:南朝来的巫师你要来去成吉思汗子孙的性命就亲自来取,黄金家族的男儿没一个是孬种,不会躲在别人护翼下苟活。
他却是把道士理解成巫师。
金轮法王叽里咕噜对拖雷说了几句,拖雷才没有继续说话。
金轮法王道:“不知四王爷和你有什么恩怨,非要杀他,道长可以说出来,说不定有什么误会在里面。”
李志常道:“没什么恩怨,我就是想杀他,老和尚你拦不拦我。”
金轮法王道:“那道长非要动手了?好,本僧奉陪到底,倒要看看中土大地的高人到底有什么厉害之处。”
金轮法王从身上取出金轮,道:“亮兵器吧。”
他早就注意到李志常背后露出两只剑柄,想到来人定是用双手剑的,武林中用双手剑的人招式必然另辟奇径,所用招式超乎寻常套路,与他对敌之人往往不知不觉就中了对方奇招。
不过金轮法王所用的金轮专擅锁拿对手兵刃,不论刀枪剑戟、矛□鞭棍,遇上了全是缚手缚脚,常人挥动武器一招过去,手中就没了兵器。
所以无论李志常用何等兵器他都不在意。
李志常背后一灰一黑两只剑柄,他抽出灰色剑柄,金轮法王心道:你不将两把剑都用上却是太过小看我了。
只是他集中目力一看,那剑有点奇怪,抽声问道:“你这剑是木头做的?”
李志常笑道:“然也,我平时对敌都是不用兵器的,不过和尚你武功非同小可,不用兵刃恐怕一时半会拿不下你。”
金轮法王道:“那你另一把剑也是木头做的?”
他还是以为李志常擅长用双手剑。
李志常道:“这把剑是我随身之物,凌厉刚猛,无坚不摧,非遇到生死劲敌绝不轻易动用,加上和这老头当年交手,一共也才用过两三次。”
李志常一只手指着老太监。
金轮法王心中怒道:“这老头虽然武功高强,比上我还差几分,你对他用利剑对我却用木剑简直欺人太甚。”
他出身西藏,以为李志常这般天朝上国的高人看不起他,宋国虽然对外武力不显,但其中各家武学浩如瀚海,数百年来更有无数高手威名赫赫,教四方异族不敢在江湖上轻举妄动。
便心中不免拿定主意今日拼着受伤也要打败李志常,好教中原武林的人瞧瞧即使中土之外也是有了不得的高手。
他却不知道李志常和老太监交手时远远没有今日之登峰造极,而李志常神功臻至圆满无碍后,用剑对付的高手无一不是登临绝顶之辈,在李志常看来金轮武功虽高也还没到无迹可寻的大宗师境界,用他这只算小成的木剑已经足够。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又名祖国在召唤。华锋语是公认的国宝女科学家,科研成果斐然仰慕者无数,于3005年寿终正寝。 没想到,却穿到了2005年一个假千金身上,她果断选择离开豪门,回到乡下继续读书。 一路逆袭当学神,进入最...
团宠仙女人设1v1蜜宠一朝穿越,姜知绵成为姜家团宠,众星捧月,蜜罐里长大。然后,她给自己加上仙女人设之后,一切就变得疯狂了疼爱姜知绵的二伯上山,有野鸡飞到他锄头上,撞死了讨厌姜知绵的柳巧儿...
...
一个转生成史莱姆的宅男,在异界旅行,进化,最终成为最强史莱姆的故事。...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