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不上什么隐私,只是年少时的一段经历,很久之前的事了。”
高胜辉停顿了一会继续说:“那时候,我刚刚二十岁,高中毕业回家务农,虽然早就知道这是我的归宿,但毕竟读过几本书,心里头总是有些想法的。
我有四个哥哥,都不爱读书,只有我一个人读到了高中毕业。
那时候,读书确实看不到什么希望,城里的学生都不读书,都下放到我们农村来锻炼了,我们农村的孩子除了种地还能干什么呢?
我想来想去,只有一条出路,就是当兵去。
可当时当兵很难,名额有限,而且大部分名额都被下放知青占掉了,剩下的又被公社大队那些领导瓜分了,根本轮不到我这样的人。
当时,我家隔壁就是知青点,那些知青已经无心在生产队劳动了,都各显神通在找回城的路子,知青点有一个上海女知青,英语很好,早晨经常在屋后的树下读英语,我第一次听她读英语就被迷住了,就让我妈请她教我,她很爽快地答应了。
因为我妈平时对她们很好,常常把自留地里种的菜送给她们吃。
不过,我跟她学的时间不长,她也回上海了,临走的时候,留给我一本英语词典。
我已经学会了音标,没事的时候我就翻那本词典,背单词,虽然读的不标准,但我自己很得意。
我就是那时候喜欢上英语的。”
他又腼腆地笑了一下,停止了叙说。
她猜想他一定是喜欢上那个上海女知青了,就乐呵呵地问:“你喜欢她?”
“不是。”
他的脸红了。
她想,说了半天还是序幕啊。
她没有说话,看着他傻乐,等他继续说下去。
“她年龄比我大很多,那时可能都快三十岁了,人很瘦,皮肤很白,衣服穿的也洋气,还用香水,一张嘴还会说一口流利的外国话,在我的眼里她就是一仙女,高高在上,和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只是把她当成老师和大姐来尊敬的。
因为经常去她那里学英语,我就顺便帮她们干干活,扫地,烧火,挑水什么的。
她们那里有一个本地的知青,还没我大,人很勤快,每天在生产队下工后都是她做饭打扫卫生,好像知青点的活都是她在做,毫无怨言,从来没听她抱怨过,其他人好像也理所当然地享受着她的服务。
她人长的漂亮,很能干,不像其他知青什么也做不好,还懒懒的。
她菜做的好,针线活好,还会织毛衣,地里的活也干的有板有眼的,好像没有她不会的事。
她脾气也好,不常言语,经常是我烧火,她炒菜,等饭菜上桌,我就回家,她也不留我吃饭,有时我的英语老师留我和她们一起吃饭,我就厚着脸皮留下蹭顿饭吃,常常吃不饱,回家还得再吃一碗,主要是想赖在那儿,想和她在一起多呆一会。
我喜欢她,但我不敢和她说,也不打算说,心里总觉得不太可能,我家兄弟那么多,又那么穷,最关键的她是城里人,总要离开的,直到有一天,她织了一件毛衣送给我,我才确定她也喜欢我。
那时候,在我们那儿毛衣还是件稀罕货,我害怕被哥哥们现抢了去,每天都得变换地方藏那件毛衣,柴垛,屋顶,树上我都藏过,又怕下雨淋湿了,怕房子突然着火烧了,怕鸟儿啄了或是老鼠啃了,直到我上大学把它带到外地,才敢穿到身上,但那时体会到的已经不是温暖幸福的感觉了……
她曾经说过,即使回不了城,她也无所谓,可她最终还是走了,而且是不辞而别,从此杳无音信……
她走了,我很难过,但我没有怪她,也没想过去找她,我和她之间其实什么也没有,没有表白,没有承诺,找到又能怎样?什么也改变不了。
我没想到我会有机会上大学,我也会成为城里人。
我大学毕业来到大平中学,就决定去找她,可天意弄人,等我打听到她消息的时候,她已经结婚了。
现在,孩子可能都快上小学了吧。
你别笑话,我常常幻想着和她偶尔相遇,都是她送孩子上学的情景,说不定哪一天我真的成了她孩子的老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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