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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第1页)

初春,b市冷硬的土地开始融化,沿街的东青树仍然是尘土乌蒙,小区道路两边的杨柳开始滋出一骨朵一骨朵嫩绿的叶芽,枯干的柳枝也变得柔软,随着春风飘佛着。

《无广告》

刘长贵金屋藏娇的小区,空气清新,麻雀“唧唧喳喳”

地站在楼顶的平台上叫唤,宋艳娇推开阳台的大门,张开两只臂膀,像是要将自己溶入这清晨的霞光之中。

突然,腹内一阵蠕动,她连忙将举起的双手垂下,按在自己的小腹上,心口“砰——砰——砰——”

地跳个不停。

“坏了,恐怕是怀孕了。”

第一个念头像晴天突然蒙上一层乌云,不见光,不见日,“这是谁的孩子?”

刘长贵不要孩子,他连自己的亲生孩子都不想要,他嫌累坠,管得了中学还要管大学,大学毕业了还要安排工作,工作还不能太苦,苦了就叫,累了就哭,如果摊上一个刁蛮的儿媳妇,他辛辛苦苦创下的家业还不泡汤啦?

丁永利也不要孩子,他行踪神秘,处处被人盯梢,一个掌有城市建设实权的人总是像歌星、影星一样,被那些土地展商、房屋建筑商、材料供应商追着,不是签名,签名倒是简单了,而是要项目,要工程,说到底,就是要钱,要政府的钱,要纳税人的钱,而丁永利不是批地的人吗?地也是钱啊!

如果别人知道她宋艳娇肚子里是丁永利的种儿,那不捅破天啦!

“要?还是不要?”

她的小腹突然阵痛起来。

她是个没有嫁人的姑娘,要是让医院的同事们知道了,她们还不背后指手划脚,当面指桑骂槐。

“瞧瞧,这个乡下来的穷丫头也会玩深沉,傍大款,当二奶,丢人!

现眼!”

“你们看,她一个月也就那点儿死工资,哪来的高档服装,哪来的金银手饰,一定是干那个的,整天晚上往高级宾馆里钻,!”

“呦,人家天天打车上班、下班,好大的谱啊,没有男人在后面撑着,她怎么会这样舒坦?”

……

寂寞啊,寂寞!

一个姑娘如果已经有过性生活的经历,她就像一朵被蜜蜂传过粉的花朵,她需要男人的爱抚,她需要男人的滋润。

宋艳娇转身离开阳光灿烂的阳台,闷闷不地坐在不大的客厅里,扫视着自己整理的橱柜,玻璃橱柜里有她喜欢的小猫、小狗、小动物,她还是那个童心没有泯灭的天真姑娘。

她喜欢丁永利。

她现,真正能够打开她心怀的男人,让她释放出少妇的男人,并不是有钱的刘长贵,而是有权的丁永利。

他年轻,市政府里边的大红人,前途无量,即使他有家有老婆,她宋艳娇也会不惜一切地追他。

男人结婚何妨?男欢女爱是一种调,对一个已经不是姑娘的女人来讲,她宋艳娇愿意把自己的身子送给她所崇拜的任何一个男人。

只有委身于她喜欢的男人,她才能感受到那滚烫的身躯,那经久不衰的激,那娇滴滴的欢愉,那如饮甘露一样的幸福和荣幸。

她此刻心里很焦急、很期待,就像刚刚谈恋爱的少女,急切地希望马上见到自己的人。

一阵春风吹过,掀起了白色的窗纱,窗纱抹在她的脸颊,她的春心渐渐地平静下来。

她站起身,踱步走进那放下一张大床的卧室,墙上的春宫画全部换成丁永利喜欢的海南三亚海景,一湾蓝水的三亚湾,夕阳光照的椰树林,一身比基的妙龄女,五光十色的度假村。

她不知道丁永利与乔晓燕生的故事,她只是感觉丁永利比刘长贵高尚、纯洁、调高。

她坐在梳妆台上,对着那面自己非常中意的椭圆镜,认真地给自己梳理打扮起来,“他应该来啦!”

今天不是星期天,她不用担心丁永利要陪着老婆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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