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何谓八王议政呢?努尔哈赤为何不选定一个继承人而要采取这种无奈的办法呢?
“八王议政”
的说法其实不够严谨,官书的说法称为和硕贝勒“共治国政”
。
这个制度的产生,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它与八旗制度下和硕贝勒的强大权势有着密切的关系。
和硕贝勒,按照满文的翻译,应为“一方之贝勒”
,即一方之主。
《满文老档》有时将和硕贝勒称为“和硕额真”
、“固山贝勒”
、“旗主贝勒”
,简称旗主。
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入关以前,先后当过和硕贝勒的有大贝勒代善、二贝勒阿敏、三贝勒莽古尔泰、四贝勒皇太极,还有德格类、阿济格、多尔衮、多铎、岳托、杜度、萨哈廉、豪格等。
努尔哈赤长子褚英,曾领有部众五千户,每户按二丁计,当有一万丁,也应是旗主。
天命年间,八旗各有旗主,正黄、镶黄二旗长期由努尔哈赤自领,晚年他将二旗的六十个牛录一分为四,给大福晋乌拉那拉氏所生的三个儿子阿济格、多尔衮、多铎各十五牛录,自留十五牛录。
死前命第十二子阿济格、第十五子多铎为二旗旗主。
正白旗旗主是皇太极,正蓝旗旗主莽古尔泰,镶蓝旗旗主阿敏,正红旗、镶红旗旗主是代善,杜度为镶白旗旗主。
天聪、崇德年间,各旗的旗主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努尔哈赤已灭哈达,人丁增多,遂加以整顿。
每三百丁编为一牛录,立一牛录额真管辖,旗分黄、白、红、蓝四色。
万历四十三年,又灭了辉发、乌拉,丁口大量增加,辖地辽阔,乃确立八旗制,每三百丁为一牛录,五牛录为一甲喇,五甲喇为一固山(旗),将原旗的黄、白、红、蓝四色镶为八色,成八固山(八旗)。
努尔哈赤将牛录和旗分与诸子侄,使其成为辖领和专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