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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是朱万化(第3页)

朱大典有一个女儿,年最长,是万化的姐姐,女婿:倪汝学,石门村人。

现在是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正是内忧外患的乱世。

有朱大典这个不算小的官僚父亲的优势,朱万化想做什么事还是方便的多,无论如何也强于平民百姓。

怎么想也不能做大明的忠臣,想想卢象升、袁崇焕的下场这个忠臣真不是好当的。

崇祯虽然说是明朝少有的勤奋、强势的天子,但是他不想革除弊政,或者是无力革除弊政,且生性多疑、刚愎自用,经常杀了不该杀的人、用了不该用的人。

客观的说,他还不如做个傀儡阿斗,或许大明朝的结局会好的多。

满清这个残暴的外敌,无论夺取政权过程中对汉族的杀戮、对社会经济的破坏,以及取得全国政权后的落后、愚昧、腐朽。

可以说,中国近代的屈辱历史,满清的统治是重要的原因。

因此,抗清是必须的,不对,这时还是叫后金的。

直到崇祯九年后金才改国号为‘清’,‘清’是‘金’的谐音字,因为中原汉人对宋代的金国极为痛恨,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仇视,皇太极改‘金’为‘清’。

抗后金也是要讲究策略的,作为大明朝的忠实臣子,即便立下天大的功劳,也免不了到菜市口挨一刀。

京城的百姓还要跟着叫“杀得好!”

所以,帮朝廷抗金,一要慎重,二要有分寸。

至于所谓的农民起义军,他们起义的缘由可以理解,也值得同情。

民不聊生,活不下去了当然要造反。

但是他们的作为就不好说了。

不事生产,以杀人抢劫为生。

所过之地无论城乡均抢光烧光,男女老幼或杀或胁裹,赶上日本鬼子的三光政策了。

他们只能不停的抢、杀,否则无法生存。

并且他们客观上帮助了满清。

绝不是后世那些学者所说的农民起义军那么光鲜,他们对社会经济、生产、文化的破坏并不弱于后金。

如果真的碰上了农民军,自己对农民军的态度还真是不好说,遇到的时候只能视当时情况而定。

生存于乱世,苟且偷安是不可能的,那样只能是死路一条。

但是,从哪里入手呢?在乱世里什么最重要,当然是枪杆子、米袋子、钱匣子。

以自己的能力,能做到什么程度不好说,好在起点还比较高,朱家也算是不小的官宦人家,起码生活不愁。

但是无论如何要尽力改造自己所处的环境,否则后果很严重。

历史上朱大典、朱万化的下场都不好。

历史对于朱万化的记载:“崇祯十六年,东阳县许都(人名)聚众叛乱,次年正月围金华。

大典子万化募人抵御,将贼人击退。

知县徐调元查许都所部花名册有万化名,言大典“纵子交贼”

,东林出身的巡按左某据此上奏。

于是,这位挽救了金华的忠臣居然以“通贼”

和“贼去而兵不散”

被下旨逮捕治罪,抄家(查抄了朱大典的家)充饷且令督赋。”

这个“督赋”

是何意,看不懂,反正不是好事。

想到这些“历史”

,自己已经站到悬崖上了,为了不跌落悬崖,自己只能努力改变这个世界,否则就是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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