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公安部A级通缉犯张显光(第3页)

警:杀人之后,你后悔吗?害怕吗?

张(头低得更深了):年轻的时候不觉得,这两年特别后悔,特别后怕,半夜总觉得一个我杀过的人血淋淋地躺在我身边,不敢睡觉。

警察叔叔问:“你对和你一起生活的张女士怎么看?”

张某回答道:“她人挺好的,还特能吃苦,我的事从来没跟她说过!

要不是你们来,我都不知道她这么能说会道。”

警察叔叔又问:“你有什么愿望吗?”

张某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妈还在吗?总是梦见我妈,觉得挺对不起她的!

我现在就想知道,我妈知不知道我的事?要是她知道了,会不会觉得我给她丢人了?”

2003年1月18日下午5时55分,在沈阳市大东区北顺城路和东顺城街交通岗附近,沈阳市商业银行辽沈支行第一储蓄所门前发生了一起惊天大案。

一名歹徒事先在运钞车必经之路上放置了炸弹,然后引爆,导致出纳员当场身亡。

爆炸发生后,三四名早有预谋的歹徒立即开始抢劫。

身负重伤的运钞车司机被歹徒开枪打死。

随后,歹徒又向赶来救援的储蓄所工作人员开枪,造成5人重伤,还抢走了现金197万元。

2003年2月8日凌晨2时40分,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迅速行动,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显明。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张显明不得不承认自己杀害司机张晶阳并抛尸,还与他人合伙实施爆炸抢劫的罪行。

同时,他还供述了将130万元赃款和作案枪支藏匿等一系列重要犯罪事实。

与此同时,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张显辉因贩枪案发,当日被上海警方抓获。

2003年2月9日晚10时许,沈阳警方与当地警方紧密配合,在黑龙江省木兰县的一处民房内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李彦波、李彦彬成功抓获。

至此,除张显光之外的该犯罪团伙4名歹徒全部落网。

2003年4月4日,张显明等4人被判处死刑,并于4月29日被执行死刑。

2006年8月8日,主犯张显光在齐齐哈尔市被警方抓获。

这起案件历经多年,警方终于将所有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为社会带来了正义的伸张。

震惊全国的“1·18”

大案,让犯罪分子张显光开启了他长达3年多的逃亡之旅。

他是如何躲过警方视线的呢?接下来请跟随宝宝一探究竟。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最新更新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

    ...

    ...

    ...

    ...

    ...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