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
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塞来玛今年只有二十八岁,如果忽略掉她那双粗糙的手,晒成红色的脸,以及眼角的皱纹,她依旧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在塞人部落里,二十八岁的女人养育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美丽的女人其实根本就不属于普通回纥人,女孩子只要到了八岁,就能看出美丽与否了。
这个时候,普通的牧民家庭就没有资格养育这个美丽的孩子了,会被部族中管事阿波把美丽的女孩子从家里带出来,送给比他地位高的埃金老爷。
再由埃金老爷亲自送到地区管事哥利的手里,再经过选拔之后必须以处女之身送到可汗的老婆可贺敦的手中……
可以这样说,每一個塞人美女都是属于可汗的,这样做的后果就是他的族人们,宁愿去跟大尾巴羊恩爱,也不肯去找部族里那些干巴柴火妞。
塞来玛就是经历过这一过程的美人,在可汗的帐篷里过了十年之后,因为年纪大了,再加上有云初这样一个黑头发黑眼珠明显不是可汗儿子的人,她就被驱赶出来,成了一个普通的牧女。
可汗的女人非常多,除过他的可敦,那里的其余女人都不过是他贿赂或者拉拢男人的工具而已。
如果,云初长得跟别的回纥人差不多也就算了,加上云初比较健康,可汗会认为云初就是他的儿子,可是呢……云初的长相太像那些骄横凶恶的唐人了。
以前的时候,他们非常非常的喜欢唐人,还联合很多部落一起在天山南北修建了一条“天可汗道”
。
那个时候,只要塞人们给天可汗送去一些干掉的天山雪莲,干掉的牦牛尾巴,干掉的肉,干掉的毛皮,就能得到当时那位“天可汗”
赏赐的麻布,绸缎,以及盐巴跟铁锅,这非常的划算。
这几年,听说“天可汗”
换人了,这位“天可汗”
很小气,还不讲理,不但赏赐的东西少了很多,很多,还要求塞人们给他们进贡活着的牛群,羊群。
不但如此,他们要的牛群颜色必须是一种颜色,羊的颜色也必须是一种,像云初家的黑眼窝公羊,就不能入选。
乌云一般多的牛群,白云一样多的羊群送出去,得到少少的一点纸张,书本,经卷,画像,这让塞人非常非常的失望。
唐人是吝啬鬼!
他们要我们的牛羊,要我们的草场,要我们的女人,还把我要我们的孩子去给他们当奴仆的言论就甚嚣尘上。
不允许唐人干涉部族内部的事物,是西域所有胡人这两年达成的一个共识。
塞来玛从来不跟云初提起她的过往,成为牧女之后,她脸上的笑容从来就没有消失过,她告诉儿子,现在过得生活就是她梦寐以求的日子。
旱獭烧好了,今天捉到的旱獭很肥,即便是比不上大肥,也差不了多少。
在给烧得黑乎乎的旱獭刮黑灰的时候,云初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上了大肥的恶当,这家伙可能在旱獭群里打不过这只旱獭,这才引诱到云初身边,希望借助云初强大的力量把他的对手干掉。
();()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总归是云初获利了。
今天的旱獭被云初烧得非常到位,黑灰被刮掉之后,旱獭外皮就变得焦黄,一股浓郁的香气随着蒸汽从口子位置上冒出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原书名大业疯王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传闻,从木叶建村之初,就有这样一家料理店。从凌晨开始营业,直到天亮之时关门。香味弥漫在小小的空间之中,令人沉醉。人们称呼这里为,七味居。...
通天大陆。这里,以修真者为尊。武者,一拳可碎石。而武魂觉醒者,能破碎虚空遨游星际。灵者,心念一动,可让人生死一瞬。而灵者大成,能弹指毁灭一个世界。无论灵者或是武者,均可翻云覆雨。人们对修真的钻研,达到了巅峰狂热,世间所有修者都向往那无上境界所痴迷。修者,境界分为人法地天宗尊圣王皇仙神帝,等级森严。在这里,民风彪悍,不服就战,有实力就有话语权。辰昊天,是一名宇航精英。一次太空执行任务,神秘穿越到了这里,九州内连连怪事。古井变得血红腥臭,草木花开反季。晴天雷声轰鸣,时不时地动山摇,毁却房屋桥梁无数。雄鸡下蛋,六月降霜,旱季绵雨,冬来狂风,春至碗口粗的冰雹。普通农者,民不聊生。修者稍好,但也受资源匮乏伤神。...
...
富家千金莫云霏很郁闷,她不过是离个婚,怎么就变成了古代的农家妞,一个到处都是鸡屎鸭屎的地方,简直让人无法呼吸父亲是酸腐秀才,母亲是包子性格,家里还有四个嗷嗷待哺的弟弟妹妹,周遭又全是极品亲戚,莫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