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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十月初五10(第2页)

可是虚无之人没有马上给她因果,而是说她要在见到天命之子之后,才会给她。

这也就预示着立夏的调查方向是对的,否则虚无之人才不会这么急着跟她做交易。

立夏姑且放了心,安心地跟着哥哥和同学们一起去大三巴牌坊游览拍照,后面一串的景点都在这个附近大炮台在大三巴的右面上山就是;澳门博物馆在炮台旁边;恋巷在大三巴旁边;玫瑰教堂是顺着大三巴往下走;再往下是议事厅前地澳门很多都是欧式风格的建筑,起来半新不旧的。

中午吃了一顿葡国菜,晚上是立夏提议的去中式酒楼吃的。

全海景大酒楼,都是广式茶点,之前他们在香港也吃过不少的,私家侦探给的资料里,朱莎娇就在这个地方唱歌,以卖唱为生。

不过光是他们往这边坐一坐就能得出,这地方一就不是多景气的样子。

整间酒楼同样是半新不旧的装修,唱的都是老歌,有粤语有普通话,来这边吃东西的都是年过半百的熟客,也有为数不多的临时过来的游客。

这还是立夏跟出租车司机打听了好几次的结果,说他们想吃正宗的

广式茶点,否则连这酒店都找不到。

“情不过是一种普通的玩意,一点也不稀奇。

男人不过是一件消谴的东西,有什么了不起”

朱莎娇就是在台上表演的那个,穿着闪亮亮的舞台礼服,身材丰腴,徐娘半老,风韵犹存。

额头中央有颗明显的痣,来也并不丑陋,还挺有特点,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脸颊还有酒窝,一就是老歌星了。

立夏倒不怎么歧视,尽管卖唱在古代算是下九流,总归都是为了生计,何况在美国不是还有人喜欢歌星么。

她有不少同学就喜欢听歌,什么类型的都有,还有那些黑人说的快板,哦,ra,那真是什么不能听的词汇都有了。

就是听人唱中文还是不多,司徒妈妈喜欢邓丽君,据说还去过演唱会,家里偶尔会放几首歌。

不过这种表演对立夏和周甜几个人来说还挺新奇,因为没见过。

而什么都不新奇的司徒礼信到表演没什么带颜色的东西,旁边还有一家三口带着小朋友来吃饭的,也暗自放了心。

酒楼里不光是歌星表演,还有个穿的金灿灿,头上顶着五颜六色的假发的小丑,给周围的客人变个魔术送个气球什么的,很能烘托全家福的气氛。

这个表演对立夏来说就不新鲜了,她小时候爸妈没少带她去游乐园,那里的小丑表演比这个专业得多。

唯一让立夏把目光放在这小丑身上的原因,在于小丑身上同样有着若有似无的光。

这小丑身材比例起来很是瘦弱,摸了涂料的脸着也很小,跟上午到的大块头一就不是一个人。

那么问题来了,跟此世界气运之子十分有关的人到底有几个

她快数不过来了。

等到小丑过来送气球,立夏就找机会跟他搭话“有没有花形状的气球我不喜欢小狗。”

这也是实话,司徒礼信也知道自家妹妹不狗,小时候父母想养只宠物陪着她,她都不肯要。

殊不知作为一个古人,立夏见到大狗小狗中狗老狗,满脑子想的都是狗肉多好吃,烤着也行,煮着也行,吸溜口水声。

亏得没人知道她一个小姑娘在想什么,不然她家好多邻居都要打死她。

那被拦住的小丑先是愣了一下,然

后摇摇头,立夏觉得有点怪,顺口问“心形呢可不可以做一个”

小丑伸出手想要比划什么,后来从身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的笔记本,拿出一支笔在上面写我只会做狗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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