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力握拳,没有任何声音发出,整只土陶碗却已在悄然之间被捏成了粉末。
再度松开手掌的时候,只剩下棕黑色的尘埃朝着桌面上掉落。
拍了拍手,把手上的黑色灰尘全部拍干净,顺势撕下桌上烧鸡的大腿,邬宫一边用力的咀嚼,一边冷着眼看着对面的医者。
“你杀了我全家也没用,我医术不精,无言以对。
门口悬壶济世的牌匾,我会亲自砸碎掉。
但你要想救她,杀我全家也救不活她。
事实上,不止我没这個能力,整个大宋能够救活他的,光我知道的,也不过只有三人罢了。”
“谁?”
“杀人名医平一指。
平一指原本住在开封,但并没有投靠满清,而是逃到了临安府。
至于,究竟在临安府哪里我不知道,只是听说他好像进了大内,成为了如今的太医院的院判。”
“还有谁?”
“天山三十六洞七十二岛,有一个护心岛,上面是春秋时期的医家传人,传承至今,医术高明。”
“太远了,最后一个是谁?”
“最后一个也不近!”
“你说!”
“南疆播州,金家!
除此以外,我便不知道还有谁能够救她了。
另外,如果你想救她,最好趁早,现在的她气若游丝,随时都有可能咽下最后一口气。”
邬宫撕下了烧鸡的大腿塞进了嘴里,脑海里却在不断的思索。
这三个地方,除了临安府以外,好像没有其他的选择。
徐从坐到了他的对面,面目踌躇,仿佛在犹豫要不要说接下来的话。
过了好一会才做出了某种决定一般:“我虽然不能救她,但是我有家传的宝药,足以吊住她的性命,让你去临安府找平一指。
但这东西我不能平白无故的给你,得用你的一样东西来换。”
邬宫眼中精光一闪,:“我为什么要和你换?我不能抢吗?”
“你找不到的,除了我之外,没人知道它在哪?”
邬宫沉默了一会:“你想要什么?”
“江湖上有传言,说伱吞吃了万年太岁,变成了让人白骨生肉的肉身灵芝,吃你一口血肉可延年益寿,吃掉你的心脏则可以长生不老!”
“哈哈哈哈哈哈!”
邬宫突然仰天大笑起来,他捶胸顿足,声音洪亮,整个院子都听得清清楚楚:“这种鬼话你也相信?”
“给我一块你的血肉,我把家传的宝药给你!”
“你也想要长生不老?”
“谁不想?”
邬宫眼中全是浓郁的杀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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