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在赴约前,埃尔维斯专门去了趟酒店附近的男装店,购入了几套休闲常服。
作为一个有逼格的杀手,和他的前导师约翰维克一样,埃尔维斯日常把西装焊在了身上。
除了成套的西装外,他的衣柜里只剩下十分性冷淡的黑白灰配色衣物。
埃尔维斯在带来的衣服里翻找半天,西装太正式,休闲装又都是性冷淡风,不符合他的假身份的性格,所以最后他只好购入了一沓新衣服。
为了行动方便,管理层给埃尔维斯安排了不止一个假身份,每个假身份的“人设”
也不尽相同。
“安东尼·德维尔”
就是其中之一,一个出生于英国老钱家族,从小衣食无忧的少爷。
生活环境简单,被父母保护得很好,但也是因为被保护得太好,安东尼个性叛逆,不学无术,是一个合格的纨绔子弟。
直到十七岁,“安东尼”
迎来了他人生的转折点,他的父母在一场车祸中身亡,叔叔侵占了家里的财产。
后面的故事更为俗套,正义的警探帮“安东尼”
找出了他的叔叔谋害他父母的证据,他的叔叔被送进了监狱,财产回到了“安东尼”
名下,事情本应该在此完美结束——
可惜“安东尼”
只用了一年时间就挥霍完了家里的财产,为了能维持奢侈的生活,“安东尼”
靠他的一张脸满世界勾搭阔佬,在一座城市待腻了就换下一座城市。
简而言之,这个假身份就是个小白脸。
埃尔维斯猜测管理层的人给他捏这么个“马甲”
大概是为了方便他接近那些阔佬目标,毕竟“帮助”
这么一个走上歪路的、脸好看的少年,能很大程度满足这些阔佬虚假的善心。
但埃尔维斯此前从未用过这个假身份,或者说只是用过名字。
一把狙加一颗子弹就能解决的事,绕那么大个弯做甚么?
这也是为何在许多同行看来,埃尔维斯是一个可以用“无趣”
来形容的杀手,他出手干脆,从不节外生枝。
这次任务里,接二连三的意外打破了埃尔维斯的行事节奏,埃尔维斯只能自叹倒霉,不过这还不至于让他无能狂怒,他只需要避免打草惊蛇,这样他就还有机会把阔佬一枪毙命。
从杰森那获得“情报”
的第二天下午,埃尔维斯身穿度假风花衬衣,领口开了颗扣子,外搭一件皮外套,他将有些长的金发扎成一个小揪揪,耳朵上戴着两个银色的耳钉。
埃尔维斯离不良就差一根叼在嘴里的烟形糖果。
“哇哦。”
手捧蓝玫瑰的哥谭小王子轻浮地吹了声口哨,“原来你平时是这种风格。”
“怎么?让你失望了?”
埃尔维斯向前一步拉近与布鲁斯之间的距离,他眯了眯眼,一双绿眼睛里是伪装出的狡黠,“还是说你更喜欢我穿着侍者服的样子?”
“衣服不重要。”
布鲁斯熟练地回答道,“我喜欢的是你的脸。”
意思是喜欢脸好看脑袋空空的小白脸,埃尔维斯心想,完全是意料之内的阔佬口味呢。
“今天想去哪?”
布鲁斯问,“你来定。”
埃尔维斯想了想,他来哥谭后主要待在钻石区、新城区和犯罪巷,他对其他地方兴趣缺缺,毕竟他不是来旅游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有什么比穿越到先秦去对抗白起更让人头疼?秦质子异人要将他的侍妾赵姬托付于我。书名又为始皇帝养成计划,捡到一只秦始皇。...
重生至96年,成为了北电96班的一名学生,开始不一样的绚丽人生...
林淮苏,八流演技,十八线艺人,除了好看一无是处,得罪了人惨遭毁容。林淮苏,江湖鬼医,活死人肉白骨,能阎王爷手里抢人,也能下毒于无形,笑着把你送走。穿越千年而来的鬼医林淮苏,在救护车上把自己的伤给治...
大明崇祯十四年,小冰河时代已到最严峻的时期,京师鼠疫风暴已在酝酿,洛阳已经失守皇帝还在为辽东局势忧心,就在这风雨飘摇之际。陈烨,一名幸运的时空交易店员,匹配到了崇祯。崇祯买粮食,买电台,买仙人指导。卖黄金,卖矿产,卖大明能卖的。朕要这天下,日光照耀之处,皆为明土。朕要在仙人的指引,以及完善的知识体系下,建立,富有大明特色的新大明陈烨别问了,这永乐大典,古方秘籍,万国已灭绝动物保护园真是地里长出来的。(书友群954975531)...
预收年代文穿成男主的长期饭票,文案直指专栏,有兴趣的小天使们可以加个收藏呀。人参精霍瑜穿成了一个和她同名不同姓的年代文女反派。反派的妈妈难产死了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弟弟,她的爸爸飞快另娶一个继室...
古文研究生叶修文,郁郁不得志,但不想,当穿越侠武世界,自己的古文研究,却大放异彩。别人看不懂的武功秘籍,尽数成为了他的囊中之物。六扇门的大佬活阎王,用一本没人能识得的刀谱,敷衍他,结果却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