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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闪婚闪离的隐情(第4页)

“三个月。”

“那你们是闪婚呀?”

“可以闪婚就可以闪离,我只是想用这段婚姻气一气余风的,可是余风却无动于衷。

幸好,我跟金哲秀还没有领证,只办了婚礼,只要走开就好了。”

当当舒了一口气。

马上眉毛又拧在一块儿,“我也知道,我这样做对金哲秀很不公平。

我之前跟他说过我跟余风的事的,可是他还是愿意跟我办婚礼。”

“当当,你这不是胡闹嘛。”

在我看来,当当这是一时冲动做下的蠢事,怎么能拿办婚礼这么大的事情来跟余风赌气?怎么能把婚姻看得这么儿戏?她这不是结婚,是拖着亲朋好友一大堆人,陪她玩了一个结婚游戏。

仅此而已。

这么不负责任的事情,不论是对自己,还是对金哲秀,都是不公平的。

既伤害了自己,也伤害了金哲秀。

唯独,没有刺激到余风分毫。

我想,这大约就是当当此时心尖上最绞痛的事了。

而余风呢?当年他和当当爱得那样轰轰烈烈、天涯相随,一个出国,另一个便奋不顾身跟随。

看着另一个男人为当当披上婚纱,戴上婚戒,真的就无动于衷吗?还是余风真的放下了一切?一心扑在摄影事业上?

“沛珊啊,我不是胡闹,我是认真的,余风真的不要我了,我们两个在一起那么多年,那么多刻骨铭心的回忆,一起笑,一起哭。

可是,他现在是真的不要我了,你说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看着当当伤心欲绝的样子,我的心都要碎了。

“当当,没了一个男人就要活不下去了吗?你的命掌握在他的手里吗?不要这样,没有一个人是可以依赖一辈子的,你要学会独自面对生活,努力习惯一个人的生活。

没了余风,你也要好好做当当啊。”

我再从床头拿过一卷卫生纸,直接全部递给泪流不止的当当。

一段爱情结束后,最难的事莫过于习惯一个人。

当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便会爱上两个人的生活,那种习惯一点一点的长进人的骨骼和血肉里面,不能自拔。

某一天突然抽离,就好像身体里的某个器官被摘除了。

那种痛,很激烈,是致命的。

我当然懂得当当的感受了。

曾经,我也体验过这种致命的感觉。

就在今天,我又体验过一次。

我把泪一把鼻涕一把、抽噎着说不成话的当当再次抱进怀里,安慰她,“乖了,乖了,不哭啊,都会好起来的,都会过去的。”

无数次里,撑不下去的时候,我也是这样安慰自己的。

沛珊啊,再撑一会儿,再撑一撑,都会好起来的,都会过去的,人还是要继续往前看,活着一天就要好好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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