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出现在天边的,正是藏剑峰峰主,洛归。
只见他面色冰寒,死死地盯着秦风,双目如同出鞘的利剑一般锋利。
“峰主救我。”
唐虎高声呼喊。
洛归没有继续出手,而是看向秦风,问道:“秦风,你闹够了吗?”
秦风看了过去,冷笑出声:“洛峰主,明人不说暗话,我要杀他,你要保他?”
“是。”
洛归沉声道。
闻言,秦风的脸色逐渐冰冷:“恕我直言,你保不住他。”
“这是我们新人弟子之间的事,就不劳烦洛峰主插手了。”
洛归闻言眉头微皱,其实,唐虎的死活他并不在乎,事后如何处理秦风他也不在乎。
但是,如果就让秦风这么杀了唐虎,无疑是对藏剑峰威望的严重打击。
最重要的是,唐虎身份特殊,他的大哥唐龙,乃是藏剑峰剑子。
唐虎若死,唐龙定不会善罢甘休。
剑子一怒,牵扯太大。
洛归身形缓缓下降,与秦风对视着,冷声道:“开条件吧。”
秦风若铁了心非要杀唐虎,他不可能每天十二个时辰守着,必须消了秦风这口气。
闻听此言,四下一片哗然,许多人聚在一起,窃窃私语。
洛归是什么人物,四大剑峰峰主之一,竟然向秦风妥协了?
“洛峰主觉得我是为了好处?”
秦风嗤笑一声,喝道,“当初在寒城,唐虎便无端招惹于我。”
“后来剑山考核,他又带人杀我。
我屡次饶他,今日他又仗势欺人,将林言重伤。”
“若再放过他,我日后还有何面目自称剑修?”
“说得好。”
这时,一道苍老的声音突然自远处传来。
无数道目光寻声看去,只见林涯正从天边飞来,转眼已到近前。
“剑修不留魔障,当畅快行事,不留后路。”
“不过,此事无需闹得如此之大。”
身形停在洛归身边不远处,林涯看向秦风,说道:“老夫已经去看过林言,他的伤虽重,但无性命之忧。”
“今日之事老夫做主,定对唐虎施以严惩,但你不可杀他。”
秦风闻言看了过去:“凭什么?就为了一个陈腐的规矩?”
洛归和林涯对视一眼,点了点头。
秦风见状冷笑,怒声喝道:“宫主定下规矩,本意是为了保护新人免受欺凌,而不是让恶人仗着规矩胡作非为的。”
洛归和林涯闻言脸色一变,皆是语塞。
因为他们知道,秦风说的是对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又名祖国在召唤。华锋语是公认的国宝女科学家,科研成果斐然仰慕者无数,于3005年寿终正寝。 没想到,却穿到了2005年一个假千金身上,她果断选择离开豪门,回到乡下继续读书。 一路逆袭当学神,进入最...
团宠仙女人设1v1蜜宠一朝穿越,姜知绵成为姜家团宠,众星捧月,蜜罐里长大。然后,她给自己加上仙女人设之后,一切就变得疯狂了疼爱姜知绵的二伯上山,有野鸡飞到他锄头上,撞死了讨厌姜知绵的柳巧儿...
...
一个转生成史莱姆的宅男,在异界旅行,进化,最终成为最强史莱姆的故事。...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