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通从伦敦打来的电话,备注只有一个字:弟
划过屏幕接听,还没来得及说话,千帆带着哭腔的声音就传过来了:“姐!
你没事儿吧?我还以为你真失踪了,我都买了今天回国的机票了!
刚一看到你回来的新闻就立马给你打电话了。”
千帆激动到略显颤抖的声音在耳边炸开,千娇忍不住将手机挪开一寸,“别一惊一乍的,吵死了。”
听上去虽是嫌弃的口吻,但也难掩其中的温柔宠溺。
“我一听说你出事儿了,当时我正上着课呢,直接就昏过去了,呜呜呜姐姐你要出点事,可让我怎么活啊。”
“行了行了,多大的人了你怎么跟个小姑娘似的,哭哭啼啼的,你哭丧呢?”
千娇按着额头,连连打断。
千帆这小子,别看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依旧是小孩子心性,表面凶巴巴跟条狼狗似的,实际上就是条二哈,他脆弱得比女孩子还爱哭鼻子。
千帆吸了吸鼻子,声音中还是带着浓浓的鼻音,但却也透着前所未有的认真和坚定:“姐,我不读书了,我要回去,我要保护你。”
按照剧情展,千娇这时应该感动得热泪盈眶,感叹自己年幼可爱的弟弟终于不再叛逆,长大了懂事了,已经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为她扛起重担,撑起一片天。
然而千娇的反应却是,无动于衷一针见血的戳穿他:“抽你信不信?整天就变着法儿的不上学,上个月给你的钱你又花得一分不剩,你不上学你要干嘛?去工地搬砖吗?”
千帆:“”
卧槽无情。
千帆声调拔高了一个度,极力证明自己到底有多认真:“姐,天地良心啊,我说的都是真的!
我不想你一个人那么辛苦。”
千娇捏了捏鼻梁,声音低了下来,疲惫中带着些轻哄:“好了,听话,别净想些有的没的,过两天我去看你。”
千帆在那头欢呼雀跃:“真的吗!”
千娇磕着眼,应了声:“嗯。”
千帆的情绪越高涨,刚才还悲痛欲绝,一副离了她就活不下去的样子,这会儿欢天喜地,兴奋得不得了:“姐,danie1你还记得吧?他下礼拜要在伦敦巡演,现在一票难求,我想去看他的演唱会,就你们俩那交情,门票不难吧?”
danie1?
听到这个名字,一股莫名的熟悉感冲进脑海,迟疑了几秒,这才恍然想起。
啊,是她的前男友,也是初恋男友。
别人都说初恋是人生最难忘的一段恋情,她其实一直不以为然,可以说她对爱情这个东西都抱有不以为然的态度,她读研究生那年才交往了第一个男朋友,倒也不是因为多爱他,就是单纯觉得这个男生长得不错,再加上唱歌很好听,那时候他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underground乐队主唱,对她表白的时候大张旗鼓,拉着他们整个乐队堵在教学楼下对她唱了贾斯汀比伯的《1et1oveyou》,唱完他说:“从见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有一天我会这么做,做我女朋友吧。”
外国人的求爱方式大胆又奔放,周围看热闹的人也随着他的歌声起了哄:“1ethi1oveyou”
怎么说呢,作为一个资深声控,心动肯定是心动了,而且没体验过恋爱的滋味,脑子一热就答应了。
可在一起后,两个人接触下来现,他们俩其实没有共同话题共同爱好,一开始的冲动和那一点点心动也渐渐冷却下来,再加上那段时间她忙着拿硕士学位,课程和时间安排得十分紧张,所以交往不到一个月,她就提了分手。
然后这一段莫名其妙的初恋就这样夭折了。
回忆起这段往事,千娇忍不住感叹,以前果然是年少不懂事。
这都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了,千帆还拿出来提,她表示很头秃:“你什么时候粉上他了?想看就自己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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