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思璇已经离开侯府一个多月了,这一个月的时间,她都在四处游玩,天气是正热的时候,她在京城把京城的每一个地方都狂了一遍,偷偷陪着她的是罗小凡。
只是她从来都不知道,她以死要挟不让罗小凡管她,罗小凡不放心只能偷偷的跟着。
她这些日子的狼狈和无助都被罗小凡看在眼里,却也是只能站在她看不到的地方默默地守护着,她亦是在努力的忘记敖珏,忘记那个整整爱了十年的男人。
她离开的时候没有一分钱,从头到脚只有自己的一把剑此外什么都没有。
她饿了不敢吃买包子吃,渴了不敢讨水喝,她只能自己饿着,实在饿得不行了就跑到郊外摘野果吃,趴在溪水边咕咚咕咚的喝个痛快,她风餐露宿,好在此时正是七月,水中的鱼儿肥大,她自己也会抓鱼烤着吃,也算是自食其力饿不死。
他居无定所,哪里都去的,处处无家处处家,她拒绝了罗小凡的好意,只是想让自己清楚,离开敖珏,她一样能活。
一个人的日子也算是清净,只是哥哥嫂嫂不知如何了,自己这么久了没有去看他们,定会让他们担心。
为了不让哥哥嫂嫂担心,她前几日就到很远的山上打了一担柴,拿到京城最热闹的集市上去卖,卖到钱好换取笔墨写信,在找人送往将军府,只要哥哥嫂嫂安好她也没有旁的奢望了。
“上好的柴禾,五文钱一捆,十文钱一担”
凌思璇也像其他小贩一样叫卖着,她独特的气质给人一种不寻常的感觉,还有她手中的剑,识货的人一看就是上等货,能拿此剑的人定是达官贵人,如何会沦落到卖柴禾的地步。
她的不同寻常引来了其他小贩和闲汉的好奇,纷纷起来围观。
“小姑娘,你是哪家的小娘子,既然能拿得起这么名贵的剑,如何沦落到卖柴禾的下场,如何不把那剑卖了,那价钱比你卖十年柴禾的钱还多,有这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一个小贩笑呵呵的问道。
“此剑乃家传之宝,不到迫不得已的地步不卖”
凌思璇说道、
一个闲汉笑道:“你都这样了,还不到万不得已的地步呢,请问什么地步是万不得已的地步”
“你要买便买,不买且别处,莫要打搅我做生意”
凌思璇厉声道。
“你这是什么话,知道小爷我是谁吗,这条街都是我的,本来看在你如此生的漂亮的份上想免去门钱,如今看来是免不得了,拿钱”
小贩神气的说道。
“什么钱,我才到这里买柴禾,哪里的钱给你”
“你在我小爷的地盘做生意,难道不该孝敬孝敬小爷吗”
“这里是京城,光天化日之下,你居然敢如此放肆,谁规定的在此做生意便要门钱,难道你不怕官府衙门吗”
凌思璇问道。
“小姑娘如此伶牙俐齿,好有个性,小爷我喜欢的不得了,莫不如你不要卖柴禾了,跟了小爷我自有你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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