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的这个时候,水仙奉了周筝筝的命令来到西门外,果然见到张良晨的身影。
“没想到你还挺守承诺的。”
水仙忽然觉得周筝筝眼光真好。
张良晨已经换了新衣服,也洗了身子,昨晚在客栈的大床上,又睡得很好,所以今天看起来非常有精神,这原本英俊的男孩一有了精神,自然也就如同脱胎换骨一般,水仙这么沉稳的女孩,都差点对他移不开眼了。
“主人对我有恩,我怎能食言呢?”
张良晨看到水仙,微微有些失望。
他前面十几年从来没有像昨天那样吃的好,住的好,睡得好。
这一切都是因为周筝筝买下了他。
这么一个娇娇柔柔的八岁姑娘,本应该被花朵般呵护着的,却打扮成一个丫鬟的样子,跑到牙行里来,说着和她年纪不相符的成熟的话,看着就让人心疼。
他真的很希望今天能再看到她。
可他马上意识到,他这是奢望的。
她既然是吴国公府的小姐,自然是不会抛头露面的。
“姑娘要你找一个人。”
水仙递给他一副画像,“就是这个人。
有关她的信息都在这封信里了。
姑娘希望你尽快找到。”
张良晨郑重接过,“请姑娘放心,我一定在三日内找到。”
“三日?姑娘只是希望你尽快——”
水仙一怔,要找这么一个几乎没有线索的人,张良晨竟然敢夸口说三日?
“我张良晨说话算话。”
似乎被水仙不信任的目光所侮辱了,张良晨拍着胸脯,重申了一次。
“那三日后,也是在这里见。”
水仙抛给张良晨一个妩媚的微笑,转身走了。
这少年委实有趣,水仙在大户人家也算是管事的,可从没见过这么有趣的男孩子。
回去报告给周筝筝听时,周筝筝想都不想就说:“既然他说了是三日,那么,他就一定会做到的。”
前世,她不过是在他受伤的时候给了他一块饼,他承诺日后一定护吴国公府一次,关键时候,他为了兑现承诺宁可陪上自己的性命。
那一次,若不是他暗中相救,吴国公府会被林枫早毁掉三年。
所以,她信他。
虽然不曾见过几次,可却好像是多年的朋友那样。
也正因此,她才让他去找墨香。
她曾让青云找过墨香多次,却是毫无头绪,周筝筝也不奇怪,毕竟青云不过是一个闺中奴婢,青云也不算聪慧,何况周筝筝对墨香唯一的线索,就是她有一个会制香的娘,应该是在林枫私产下的染坊里做工。
后来,若非墨香的娘染了重病,墨香是不可能被卖到齐王府的。
仅凭这些,青云能找得到墨香才怪呢。
周筝筝要赶在墨香进入齐王府之前,抢到墨香到自己身边效力。
也只有张良晨能找得到这个人。
前世,张良晨可是在万军之中,直取敌军首领首级的。
当时敌军首领还打扮成士兵的样子,可一样没能逃得过他的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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