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怎么搞成这样,人不人鬼不鬼。”
对方一句话,把易风气的够呛,不就是自己衣服不合身吗,这时候还跟一只看家护院的荀亚猎犬(三眼六足,体态高大健壮,主要用来狩猎、看家护院,因凶猛好斗,一般作为斗犬,警戒犬。
)一样,第三只狗眼看人低,就是骚包一个。
易风心中强烈鄙视,但脸上却笑容不减。
“我们碰到行尸了。”
常飞冷冷的接过了话茬。
“行尸?你说的是那些丧尸吧,看过电影没有,那叫丧尸,有点常识好不好,也难怪。
就你们两个?”
不知道为什么,小黄鸭尖细的声音一副见多识广的口吻,而长黑痣的家伙没来由对常飞生出些怯意。
这种感觉,跟他小时候自己一个人在雪地窝棚里看葱种的时候,从窝棚的门缝里看到雪地上那匹白狼的感觉一模一样。
不久前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他对死亡的感觉异常敏感,也异常真切。
“我们还有两个同学,一个小伙子,一个小姑娘,见你们人多,窝在车上没敢过来。”
易风本想说车里有一个“小胖子”
,怕对方自认自卑而跳脚,临时改了口,笑眯眯回话,毕竟双方不在同一个知识层面上,没必要跟无知的人太较真儿。
丧尸?天知道这些变异体会不会哪一天就突然变聪明了。
也正是这种警觉,从易风醒来第一天起,当周围人普遍将这种嗜血的变异体称为丧尸的时候,血兰四人众始终坚持着自己对变异体的称谓---“行尸”
。
能行走,就不能当一般死物乃至禽兽对待。
当时,大黑痣向易风手指的方向垫脚尖、歪了歪脑袋去看,在拐角处果然瞅见那辆黑色王冠牌汽车。
“就这点胆量,别说是夏令营,就是借个胆给他们也是丧尸点心。”
公鸭嗓子目光瞅着远处的车,一阵不屑。
“那你们的枪是哪儿来的?”
大黑痣身后的小兵,从老早就看着易风两个的95眼红,毕竟这种装备是多多益善,自己的小队费了老大的劲才收敛了四支,没想到今天一下子就碰到两杆枪。
“拣得。”
没等易风张嘴,一旁的常飞冷冷的蹦出来两个字。
“好,拣得好。
既然碰上了就算咱们有缘,你们两个跟着我们,让你的两个同学跟着王麻子一队,我们刚好正缺人手。”
大黑痣眼珠一转,一笑露出满脸的褶子,尤其是他发现常飞的身上也带着手枪之后,笑意更浓了。
“蔡合度,你不能不讲理,本来你让我们进城,而你们自己去凤山加油站,就已经是把我们往死路上赶了,你不分给我们枪和人手不说,怎么还能再甩给我们两个累赘呢?”
一个40多岁的汉子顿时面红耳赤,面对姓蔡的一伙平举的枪口,握着一把有些褪色的64式手枪的手直哆嗦,不知是生气还是害怕。
易风有点看明白,看起来是两拨人对峙,实际上是姓蔡的一伙围住了王麻子的一队人。
以四个大汉为首,这一波人全都是些青壮小伙子,足足13个,个个年富力强,手里的枪虽然乱七八糟,但至少人手一把。
反观王麻子一伙就差点,就7个人,除了王麻子手里握着一只正经的手枪,还有两个17、8岁的孪生兄弟,算是主力,手里握着的却是两把改装过的发令枪。
长枪有一把,还是一支打鸟的双管猎枪,与其说用来杀人不如说壮胆,持枪的人白白胖胖,40多岁,大背头,穿着挺讲究,人都快死绝了,还套着一身西装,人却站在双胞胎兄弟身后。
一个举着足有两米长撬棍的50多岁的老汉,黑红的面庞,古铜色强壮的胳膊,却是横眉竖目的站在王麻子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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