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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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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耕围一想也是,这也不是要敲锣打鼓的去弄得人尽皆知,只是去试一试,到底别人爱不爱听还是两回事呢。

他当即拿回去进行誊抄,一边抄一边回味剧情,再看一遍越发觉得这文的构思精巧、逻辑严密,这破案手段真是环环相扣、紧密相连,文中处处透着玄机和线索,知道结果后,回头再看才能发现文中的处处伏笔。

妹妹这心思真是巧极了,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出来的,看来爱读书得人就是不一样啊。

自从哥哥拿着那篇故事去了县城,冬秀便每日都在等他回来。

也不知道那篇故事到底受不受欢迎,她自认为故事本身是足够精彩吸引人的,然而在文笔上确实显得稚嫩不够优美,在这个文言文当道的时代,即便写通俗小说也要注意语言的精练和美感,好似《红楼梦》一样,随便就能穿插些诗词典故进去,显得很有水平。

冬秀尽管也向那个方向靠近了,可相比起来,还是流于口语化了,也就是过于直白,到显得有些没有文化似的!

第十九章说书

冬秀在家等得心焦难耐,他哥倒是一去不回了,直过了两个月还没见要回来的动向,就连吕氏和曲氏也奇怪:“这次怎的出去这样久,而且连个口信也没叫人捎回来,莫不是出了什么事吧?”

正当大家忧虑起来打算叫赵叔到县城里去一探究竟时,江耕围总算是回家了。

先与母亲、妻子打过招呼,好生安抚了一番,他便兴奋的带着冬秀直奔书房。

“妹妹,成了,成了,你那个故事可是出名了!”

原来他回到县城后,本想找个说书先生先说着试试,那说书的一看这故事这样短,还不够他们说个七八回的呢,而且还是个全新的话本子,也未必有人爱听,何苦费那番功夫呢,最后还得不到赏钱,吃力不讨好嘛,因此要么直接拒绝,要么开出高价出场费来。

江耕围自己也不确定这小说到底反响如何,自然舍不得下本钱,何况那些说书的自有一套讲究和节奏,却不一定适合讲这种快节奏的故事呢,而且他也怕故事给人盗了。

最后一合计,干脆就叫了自己的长随王喜儿来说,那小子平日里能说会道、口齿伶俐,记性又好,人又活泛,而且还颇识得几个字,耐着性子教了他半月,把故事背下来,又跟着个说书先生偷师半月,便上台充说书先生去了。

反正是在自家的场子,客人又大多是相熟的,成不成的也没多大关系,这小子心里没负担,一上台就超常发挥,把那案情讲得是活灵活现。

这时候的人哪听过这样曲折离奇、惊心动魄的侦探型故事,一下子就被迷住了,一个个如痴如醉,听了一遍还不过瘾,纷纷要求再讲第二遍、第三遍,本来嘛,这种故事就是要不断的回头看才有意思呀,这样才能不断的发现其中的线索和伏笔,只要设置合理、逻辑严谨,可以说是越听越觉得精彩。

不过几天功夫,县城就刮起了一股强势的“包青天破案”

风,众人纷纷议论“十字杀人案”

是如何的巧妙,高丽太子如何的无耻下流,杀人凶手如何的可伶可恨,最多的当然是赞叹包拯如何的机敏聪慧。

“妹妹,你是不知道,现在专门来咱们茶馆听故事的人可太多了,不过已经有不少人叫嚷着要听新的故事了,毕竟那个十字杀人案已经被翻来覆去讲了不下十遍了,你这里可还有这样的故事没有?”

冬秀的激动之情就别提了,自从穿过来,她就从没有那么高兴过,她高兴地并不是这故事能帮着哥哥挽回茶馆的生意,而是这故事能被人真心喜爱,这让她找到了久违的认同感。

即便在这里过了十多年,有时一觉醒来,她还总觉得这是一场梦,总觉得自己是抹幽魂,没有归属感,没有安全感,一年年的被拘在院子里,仿佛过着坐监般的生活,即便她再爱田园时候,有时也不免强烈怀念起前世朝九晚五、按时打卡的苦逼日子。

现在无异于给她苦闷的生活带来了一剂强心针,让她清晰的知道自己不只是个关在绣楼里的千金小姐,而是个有价值,被需要,被认同的人。

她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稿纸,这两个月心焦的等待中,她也没闲着,刚好将第二个案情“血祭坛”

给写出来了。

江耕围喜出望外,立马就要回房去誊抄。

冬秀忙拉着他坐下,一边给他倒茶,一边交代他故事可千万不能一气讲完,要在适当的时候留给人悬念,让人自己推敲猜测,这才能提高听书的乐趣,特别是对于这种侦探悬疑类的小说来说,尤其如此,在猜测真凶的过程中,给予人意想不到的反转,这才能牢牢抓住人的眼球呐。

这篇故事虽然只能在自家茶馆里说说,但冬秀却十分重视,她想尽可能的把这篇故事写好,叫更多的人喜爱,那么读者和听众的意见反馈就很重要了,毕竟她也不知道自己的行文方式到底适不适合这时代人的口味。

“那大家都有什么意见没有!

我再写的时候也好适当的做些修改!”

“意见倒没有,大家听了都说极好,好些人还要我把故事拿去出书呐,毕竟你这故事里细节和伏笔太多,听书的时候稍不留神就会错过了,好多人都要来听个三、四遍才能完全明白呢!”

冬秀对此很能理解,她以前看侦探、推理小说的时候,往往也是看过了结局还要翻过来再看几遍的,要不然那些深埋的线索根本就挖不出来,看完了也似懂非懂的,完全不尽兴。

“总不可能所有人都说好吧,这又不是银子,我就不信人人都爱它,哥哥你可不要瞒我,咱们只有知道缺点在哪里,才能写得更好!”

江耕围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皮,茶馆里确实有人嘀咕,有的说那凶案现场写得太过真实血腥,听了叫人心里害怕,也有的说那情节转换太过频繁,描写不够详细,让人无法跟上案情的节奏,还有那爱考究爱较真的人,非说那个时候包拯早已中了进士了,怎么可能还在庐州求学呢,真叫人哭笑不得,但说归说,却还是雷打不动的每天来听。

“我自己倒是有个小小的建议,那故事你不如写得再简单易懂些,不用那么文绉绉的,最好就跟咱们平日里说话一般,这样王喜儿也好记,听的人也更明白些!”

提到王喜儿,江耕围不由想起了那小子在茶馆里说书时的情况,那小子到底也不是正儿八经的说书人,说着说着自己就手舞足蹈的兴奋起来了,这一兴奋便把原来记好的词给忘了,渐渐的就跟平时聊天侃大山一般的了,不想底下听得人却越发高兴了,喝彩不断,都说他越讲越好,比那别别扭扭、咬文嚼字的可好听多了。

冬秀仔细一想,也对,听书不同于看书,听书的人也不一定能看书,不用太讲究什么文笔,重要的反而是如何快速、准确的把故事传递给听众,可能口语化真是最合适的方式吧,这样不仅讲故事的人可以视情况进行适当的增改,听众也更能记住这个故事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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