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晚秋的山里风大,晨起和夜晚天气更是凉,每天邹茜玲睡得迷迷糊糊起来刷牙洗脸时候被风一吹,浑身立马爬起鸡皮疙瘩,脑袋就清醒了。
“陛下,快点吃,吃完咱出去!”
刚洗漱完的邹茜玲还没走到餐桌上,就被纪燕珊催了。
不过她也没笑她猴急,因为今天是纪燕珊第一次出门的日子。
这五六个月以来,梁晓雪张思乐都跟邹茜玲一起出门过,就剩下纪燕珊还没轮到。
第一次带张思乐出门是要她望风,观察地形,好让她方便进行买卖。
为此邹茜玲不惜煮了一大堆鸡蛋红薯土豆,还摊了饼子,免得她使用千里眼没多久就饿。
那一次她们在外头待了五六天,几乎快将附近的小镇都走遍,才将带来的那些野猪肉卖得七七八八。
这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情,因为后来建房子换地方砍树的时候他们又用之前的办法端了很多野猪窝。
哪怕现在的人们肚子里再缺油水,一个小镇也别想一次性吞下那么多肉。
她不光单纯卖肉,还用一头小两百斤的野猪换了一辆自行车和一张自行车票,到另一个镇子用那张多出来的自行车票再买了一辆自行车,一辆是凤凰牌一辆是永久牌,后世都挺有名的。
此外还用猪肉换了许多杂七杂八的票,在公社那边的百货大楼买了成品的被子棉衣等等御寒衣物,还有诸如毛巾牙刷等各种生活用品和厨房必备的调料,不差钱似的储存了大量。
后来还找了位木工私下交易帮忙建造木盆水桶大浴桶。
虽然他们有现成的木材,但是这个活还是让专业的来干比较好。
事实证明这位木工手艺很好,做出来的成品令他们很满意,尤其是那大浴桶,整个人泡进去舒服的不得了。
总之那一次出去是大肆买卖,好几次差点遇到来抓投机倒把的,愣是靠张思乐的千里眼提前预警跑人,生生躲了过去。
过程很累很辛苦很惊险很刺激,但收获是好的,不仅解决了出行的烦恼,还为过冬做了准备。
到后来邹茜玲发现在买完需要的东西时候手头上还有四五千块的时候就停手了,把那些猪肉拿去交换乡下人的红薯土豆玉米各种瓜果蔬菜,还有斗笠蓑衣篮筐等手工竹制品。
他们要吃肉比城里人更不容易,一年只能指望年关时候那一次,节俭的会把分到的肉制成腊肉或者熏成咸肉,一直吃上好几个月。
因此鲜肉对他们来说还是有很大吸引力的,尤其那时候恰好是农忙,人们需要卖大力气,哪怕是平时偷奸耍滑的这个时候都不敢太明目张胆,还得勤快起来,免得耽误了农时。
这个时候人们就越加需要吃肉补补了。
邹茜玲不是那种只顾赚钱的黑心肝,卖给这些人的时候通常会以低廉的价格,还多送。
她以前除了没有父母陪但生活上没有吃过什么苦,还因为父母生意做得好一度过得挺奢侈,对于这些一年到头在地里辛勤劳作却过得连肉都吃不上几口的人不太理解,但并不妨碍她将那些打来的野猪肉半卖半送出去。
尤其是遇到头发发白的老人家时候,挑的猪肉不要太大块。
作为一个在社会主义教育下的接班人,她的三观还是很正。
当然,作为资本家的独生子,她做生意的本事依旧可以完虐许多人,该下黑手的时候毫不含糊,忽悠人都睁着湿漉漉的桃花眼,满是真诚。
在一旁的张思乐有时候都会因为她睁眼说瞎话的本事感到一丢丢害羞。
这一趟出去之后,邹茜玲睡了一天一夜,懒了两三天才缓过劲来。
想着空间里的钱票,她觉得这种钱还真不好赚,费心费劲才扒拉了几千块,虽然这几千块在这个年代的许多人来说挺多的,可能有的人一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钱,但是对邹茜玲来说真的不多,要是不小心生病去个医院都得花掉一大半,运气不好得了大病还得倒欠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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