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知越的表情紧绷着,耳旁传来轻轻的轰鸣声。
他难得地感受到了后悔的情绪。
也许昨天晚上,他就应该一鼓作气,将一切告诉霍燃。
胖子眉飞色舞地回忆着大学时代的篮球赛,他的心却一点一点地沉入海底。
原来“陶知越”
会打篮球,还打得特别好。
如果“霍燃”
没有因为急着去旅行,而提前离开学校,他们会在寒假前的那场新年赛上相遇。
球风凶猛的学弟,性格温和的学长,在挥洒着汗水的篮球场上正面对抗。
很适合一见钟情的开局。
或许再早一点,霍燃没有去念生命科学,而是去了看起来更适合他的经管院,那么故事会开始得更早。
周身弥漫着青草香气,正午的阳光过分刺眼,空气滞涩,他几乎想闭起眼睛。
陶知越的思绪乱成一片,他有千言万语,不知道从哪里说起,也不知道接下来的事态会如何发展。
他只能沉默地听着霍燃语气轻松的反驳,和胖子极为笃定的坚持。
直到胖子说,“他”
的手肘上拉开了好长一道伤口。
陶知越陡然瞪大了眼睛。
“……不知道得留多深的疤。”
他记得那个梦,树木苍翠的盘山公路,在霍燃并不喜欢的黑色敞篷跑车里,空气中流淌着轻快活泼的巴萨诺瓦。
副驾驶座上的人,手肘上有一条长长的浅色伤疤。
梦境之外,在真实的世界里,温热的风带着秋意,轻轻拂过他的手臂。
所有人的目光都向他投来,身旁的霍燃更是眼神里透露着紧张。
他重新找回了自己的呼吸。
于是陶知越主动地伸出了手,像梦里那个人调音乐的动作一样,手肘微弯,将短袖下的整条手臂都显露出来。
没有伤疤,什么也没有,连篮球爱好者常见的发达肌肉也没有。
他皮肤依然偏白,手臂是清瘦的,常年宅在家里不外出,也不运动,虽然这几个月跟霍燃出门玩了很多地方,但还不足以大变样。
陶知越甚至笑了一下:“我不会打篮球。”
霍燃先松了口气,他本想说些什么,又停顿了一下,然后故作轻松地对胖子道:“你说得头头是道的,差点骗到我了,我就说,要是真有这道伤口,我不可能没印象。”
胖子十分震惊:“卧槽,怎么会没有!”
其他被吊起了胃口的围观群众集体长叹一声,纷纷对他发出控诉。
“靠,刚才不知道为什么,我好紧张,我都不知道我在紧张什么。”
“死胖子你诓我们之前说什么来着,认错了你就倒立洗头?”
“来人啊,上洗发水和脸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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