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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能走。”
我倔强着,努力站直了。
公羊潇洒并没有说话,而是抓起我的胳膊,自己的身子一转,瞬间就把我背在了背上。
“你干吗?”
我惊问。
“你的速度拖累了大家。”
他说得毫不客气,而且很大声,“如果队伍里出现伤员,我们也不会丢下的。”
他的意思,是把我当伤员了?再看向其他队员,都默不作声,显然我是被嫌弃了。
我扭动身子,想从他背上下来,可他力气大得很,令我动弹不得。
不知为什么,我忽然委屈得很,从小到大的锦衣玉食,还有穿越女的优越感,这一刻荡然无存。
和他比,我永远落在下风,不管我多么努力也一样。
我比不过他,什么也比不过,甚至,我都不是个男人!
我不想哭的,真的不想,可是眼泪却大滴的滑落,滴在他裸露的后颈上。
他似乎被烫到了,身子僵了一僵,眼看着队员们从他身边经过,沿着他指明的方向继续前进,等我们坠在最后时,他才轻轻叹了声,“别哭,纷纷,干吗哭呀。”
他的声音里有一种异常的痛感,好像他受了很重的伤似的。
可是,被伤害自尊的是我!
鞋子走丢了一只,而且短短几个时辰,脚上磨出血泡的人也是我!
他干吗疼?从来以为男女是平等的,现在才明白,那是在精神上。
而体力上,本来就有着天生的差异,何况我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训练。
看我不理他,努力压抑着哽咽,他沉默了,就这么背着我向前。
好半天后,我渐渐觉得他的肩膀非常宽厚,比小武的还舒服,干脆厚着脸皮不出声。
他爱背,就背着我好了。
寻找那些红点标注的东西,整整用了三个时辰的时间,直到申时初(下午三点),全队才找了个地方,略休整了一下,然后就开始向蓝色标记前进。
公羊潇洒判断准确,军力分配合理,我们黑队几乎没有走冤枉路,预估是最早到达半山腰的队伍。
这样一来,我们也可能最先抢到那方玉印。
可是就如同狗群,头狗总是会受到追咬的,先拿到玉印,未来能笑到最后。
要提防其他三个队的争抢,就像占据某高地,一方来攻,一方防守似的。
公羊潇洒没怎么吃东西,坐在一边深思很久,然后把大队分为数个小队,指定了小队长,安排好作战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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