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士奇接着说:“要个大点的卤猪蹄,谢谢大姐。”
大姐笑眯眯道:“要多大啊小伙子?”
林士奇斩钉截铁:“最大的!”
“好嘞!”
在大姐捞猪蹄的时候,林士奇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他在街边买的五块钱的皮夹,然后翻看——一张棕色的毛毛和两张紫色的小毛以及几张绿色的小小毛。
呃……
他利用自己优秀的运算能力快速算了一下,20+5+5+1+1+1=33
林士奇瞥向大姐熟练地把装进袋子里的猪蹄放到称上的动作,嘴唇翕动:“呃…大姐,要不你还是来个小的吧…”
大姐手上的动作微顿:“要…多小?”
“最小的…”
“好…”
大姐又把装好的猪蹄倒出来,开始捞最小的猪蹄。
林士奇看到这一幕,心里在流泪。
呜呜呜没有办法,真的没有办法,他的钱包大抵是病了——没有活力也张不开嘴,只有廉价破旧的外在,没有丰厚底蕴的内在。
像是肚子里毫无东西的人,怎么吐都只有胃里的酸水,贫穷又局促。
早知道前两天的那七百块钱,他就不摸出来了呜呜呜。
“
算了大姐,不用麻烦了,就拿最大的那个吧。”
一道天籁之音出现在林士奇的耳边,他扭头一看,发现是柴聪明。
他嘴角习惯性地微翘着弧度,在此时的林士奇看来,这简直就是天使的微笑!
呜呜呜!
他感动地抱住柴聪明,“柴哥,还是你对我最好!”
他不是人,他刚刚竟然有了私吞那七百块的想法,他是大坏蛋,超级大坏蛋!
他悔过,他回去就面壁思过!
下一秒,耳边那道清越的声音却说:“我给赵姐带的。”
林士奇:“……”
呜呜呜那七百他还是应该私吞当私房钱的!
他有些茫然:“为什么啊?”
唐拉斯拍他脑袋:“人家赵姐帮我们定餐厅当联系人,当然要犒劳她一下啊。”
金灿:“是的,我记得赵姐很喜欢吃卤猪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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