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龄春今日难得做中式装扮,银底青花的一件长衫,显出一种清隽斯文。
他还把金丝眼镜戴上了,金色流苏垂在耳边。
韩龄春在写字,狼毫毛笔落在红纸上,写的是春联。
陈岁云在一边摆弄几支冬青,火红明亮的冬青果挂满枝头,看着就热闹。
“过来磨墨。”
韩龄春叫他。
陈岁云只好放下自己手里的花材,走到韩龄春身边给他磨墨。
韩龄春写字很有风骨,他的家世和底蕴就在这里显现出来了。
陈岁云现今也算有钱,也会品酒,跳舞,跑马这些有钱人家的玩意儿,但是写字不行,一落笔,有教养和没教养的差别就出来了。
“多写几张,”
陈岁云道:“我回去贴在家里。”
韩龄春看了陈岁云一眼,这会儿他眼睛倒是明亮,看向韩龄春的目光也有些不易察觉的崇拜。
陈岁云喜欢读书人,对读书人总是很推崇。
就像容祯,他是香港学成的硕士,陈岁云就觉得他很了不起,觉得他年轻人大有可为。
韩龄春身上,商人气更重。
他虽然自小接受良好的教育,但实际上他是没有学历的。
该上大学的时候他从上海逃跑了,后来在欧洲游荡,也先后去好几所学校听过课。
不过鉴于他没有学生身份,所以也就没有拿到结业证书。
韩龄春想了想,把笔递给他,“你要不要也写几个字?”
陈岁云摇头,“我写字很难看的。”
他更喜欢看韩龄春写字,韩龄春写的字好看,写字的手好看,写字的神情也好看。
韩龄春想教他写字,推着他叫他拿笔。
其实是想从背后环着他,想学一学人家古人赌书泼墨的风雅。
只是还没上手,韩璧君就回来了。
她拎着包,嘴里哼着歌,一见屋子里多了这么多花,欢喜道:“哪来的花儿,真好看。”
韩龄春看了韩璧君一眼,松开陈岁云,要笑不笑的样子,“瞧见窗边有盆仙人掌了吗?给你的,那你房间里养去罢。”
韩璧君不喜欢仙人掌,她喜欢一个红釉瓶里的芍药,盛开的白芍药插在水瓶里,花瓣一朵一朵都舒展开了,蓬松如云,漂亮极了。
“我就要这个。”
韩璧君把花瓶挪过来,还怕碰掉了芍药的花瓣。
陈岁云还站在韩龄春身边,推了推他,道:“接着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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