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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珏到了校场看台上,拿鼓锤一敲,示意众人都到饭堂先把饭给吃了,酉时前集合,去往承天门暗护那些小主子们。
金参最喜欢干这些差了,一拍狼奴肩膀,问他去不去饭堂吃饭。
自他那回去过一趟定国公府后,每天晚上辛夫人都会让辛鞍过来找他回去吃饭,狼奴那几天很听辛指挥使和他儿子辛鞍的话,让去就去了。
不过昨天辛鞍再来找他,他就直摇头说不愿意。
狼奴本来还在学着那些人挥拳踢腿的动作,这下校场上的人都作鸟兽散了,他被金参推着往饭堂走,觉得奇怪:“什么是灯会?”
“去了你就知道了。
不过到时候咱都得忙公务,没空陪你,你从宫里出来后除了定国公府就没去过别的地儿吧?那你还是别去了,小心把自己弄丢了。”
“我才不会弄丢自己。”
北地那么大,他们狼群外出都能通过嗷叫精准地找到彼此,不论地多远天多暗,都能找到狼窝,他就没把自己弄丢过。
不过他对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没什么兴趣,他只想赶紧学会飞檐走壁和轻功水上漂。
可惜这些校尉们平时在校场不会特意练这些,空闲的时候才会展示给他看。
看了几回,狼奴总觉得他们做得并不好,一步飞得不够远,脚步也不够轻飘。
他想跟董珏或杜颂学,董珏懒得教他,杜颂不愿意理他。
刀疤余更别说了,腿不好,想来是不会这些的。
金参见他不想去,就问他有没有想吃或者想玩的东西,灯会上会卖很多新奇有意思的东西,样样比他的小木偶好玩。
狼奴今天给木偶穿了绛红色的小裙子,额头点了一只红点,绑带也是红的,和他头上的发带倒相辉映了。
校尉们都没忍住嘲笑他,哪有这么大的男孩儿玩这个的?
狼奴却毫不在意他们的嘲笑,还说以后小木偶就有名字了,叫木奴。
听到金参的话,狼奴揉了一把木偶的脑袋,瞪他:“你才要玩玩具,木奴不是玩具。”
到了饭堂,刀疤余骂骂咧咧地把一大锅汤圆和饺子端出来了,咬着空烟斗骂:“这么早急什么吃饭?撑不死你们!”
也怨不得他骂,这么多人的饭就他和另外四五个伙计帮忙做,汤圆和饺子虽简单,但他们准备了好几种馅心,还没包完就被人催着下锅煮了。
狼奴眨眼看了看后厨:“老余,我能帮你。”
“一边儿吃你的去!”
昨儿一回来这小子就拿着好几盒说是那个殿下赏他的银针找到他,二话不说就展示飞针术,没把刀疤余气死。
哪有这么轻易就学会的!
准头还不差,当年他可是安国公亲自教的,学了足足两年才熟练!
真不知道这喝狼奶长大的小子脑子到底怎么长的,要是晚生个几十年遇上他,刀疤余能嫉妒死。
不过如今的刀疤余虽然在被偷师后摆不出好脸色了,还不至于和一个乳臭未干的臭小子计较,心情好的时候就给他指出了几个可以改进的地方。
“拿着!”
刀疤余没好气地把满满一碗汤圆撂到了狼奴面前,没控制好力道,里头滚烫的汤飞溅出来把他自己的虎口烫红了一片。
刀疤余下意识往围裙上擦,狼奴从里面那个长了一截的袖子里掏出帕子朝他递去:“用这个。”
刀疤余瞥他一眼接了,扭头继续忙活了。
狼奴这才端起碗,和金参一起坐下吃饭。
他照旧是吃得最慢的那个,一个汤圆分两口,不张唇斯斯文文地咀嚼着,末了还进去帮刀疤余收碗洗碗。
辛鞍一路跑过来看到里面踩着凳子撸着袖子飞速洗碗的狼奴,踌躇半天,憋红了脸,才憋出一句:“……喂,大哥,逛灯会去了!”
狼奴把最后那只碗洗干净放好沥水,才擦着手放了袖子出来,淡淡地看着脸上还不太服气的辛鞍。
“大哥今天不想陪你玩,大哥要练功。”
狼奴走在辛鞍之前出了饭堂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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