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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大姑娘一如既往,温柔浅笑,“小弟,大姐就要嫁去过好日子了。
是宁王之子,宗室之后呢,光聘银就足足给了三百两。”
白衣少年震惊心痛,目眦欲裂,“那宁王之子是京城有名的纨绔,给那种人做妾,能得什么好?大姐,你是不是为了我,才答应这门亲事?真不用的!
你瞧,我也可以挣钱了。
我前些天画的那副杏花春雨图,足足卖了二两银子呢。
将来,将来咱们总会越过越好的!”
薛大姑娘看看弟弟颤抖着,捧在手心里的二两银子,轻轻抚着少年的头。
“小弟长本事了,真好。
可你那日为了画画,在雨中淋了半日,回来着了凉,请大夫抓药,都花了半两银子。
且难受了几日,人吃了亏,又耽误了读书,往后再不可了。”
“可你喜欢的,明明是胡同口的——”
薛大姑娘笑掩了他的嘴,纤纤玉手,却是冰凉。
“不过一个小木匠,能有什么前途?大姐这是为了我自己。
自然,你若有出息,大姐也能更好。
好了,不说了,吉时到了,大姐该走了。
往后照顾好家里和自己,大姐等着你金榜题名,打马游街的那一天。”
美丽的姑娘迤逦而去,只留下一个杏花浅淡的娇柔背影。
妾室么,
自然是不能穿正红的。
但这样浅淡的杏花红,仿佛一阵轻风都能吹落的杏花红,大姐她,她真的能过得好吗?
白衣少年,早已泪流满面。
足足三年。
在举人试时,考中解元的白衣少年,拿着喜报,他才第一次被允许走进宁王府的后门,在一棵桂花树下,见到了阔别三年的大姐。
金桂飘香里,薛大姑娘依旧笑着,眉眼温柔。
“小弟真厉害,考了第一呢!”
少年忍着不去看,大姐厚厚脂粉掩盖下的风霜,和刻进眉目间的苍凉,同样笑着。
“是呢,我还会尽力,进士试时也考第一。
让大姐看着我金榜题名,打马游街。”
薛大姑娘点头,“我等着小弟的好消息。
行了,你走吧。
拿去做几件好衣裳,别老穿得这么素。”
她褪下手腕上的金镯,塞了过去。
别人不明白,她却知道弟弟为什么一直穿白衣。
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好看的颜色,全都穿不起。
有颜色的,略洗几次就旧了,就得新做。
只有白色,多洗几次也是不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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