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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不想找个安稳的地方盘踞下来!”
尉迟华黎瞅了她一眼,眼神相当不屑,这不是费话嘛!
“你可知道我们现在待得这个地方离越国的都昌城有多远?”
从地上捡起尉迟华黎的匕首,慢慢切着熟得流油的烤羊肉。
“这里离都昌城一百多里,离吴国地臼城三十多里,离魏国地祁羊城十多里,离金国的西省边界碑二十多里。”
卟啦卟啦地叙述完后,觉得自己最近有些太听她的话了,这女人看起来瘦小柔弱,说起话来却又总是带着不容置疑地意味,这让她相当讨厌,真不知道自己最近是犯了哪门子的贱。
“落风……你可知道这附近有个叫落风的小山?”
她不敢确定,毕竟只是从娘亲的残卷里偶然读到过,是否真有其山她并不大敢确定。
“有,就在北面没几里远。”
懒得给她多作解释,火堆上烤得羊肉更诱人。
“真得?”
挡住她伸过来的手,不让她拿火堆上的羊肉。
“是啊!”
啪得拍开金云溪的手,这女人真够烦人的,整天问东问西的。
抚着被尉迟华黎拍红的手背,但笑不语,原来她没记错,那么也就是说,残卷上记载的相应的地理也就不会差到哪里去了,“落风山……落定风尘,倚山为王。”
“喂——疯子,我话说前头啊,明天一早,赶快带着你那帮老老小小的滚蛋,省得连累我们。”
撕下一块羊肉入口,大嚼起来。
金云溪也是学着她的样子撕肉,可惜力道不够,撕不下来,最后只好拿匕首割。
一边嚼着烧肉,一边仰头看向头顶上的夜空,满天星子闪烁着,像无数滴被太阳映照的水珠,忽明忽暗……她从没想过自己的人生里还会有这样的经历——以地为床,以天为被,身边还挨着个打家劫舍的女土匪,而且还是个不怎么喜欢她的女土匪。
抚摸着还没怎么外凸的小腹,不管未来怎么样,她绝不言弃,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家族又如何,眼前这帮难民哪一个不是如此?难道只是因为她的身世不同,就非要高人一等?没用的,落魄就是落魄,这怪不得谁,如果她能隐忍着继续留在尉迟尊身边,享受他的宠爱——不顾未来的宠爱,她今天可能正躺在温暖舒适的床上,吃着太医开的补品,继续享受着她皇贵妃般的尊崇,然而她选择了逃脱,选择了自以为是的自由,不管是对是错,她都必须自己走过去,她跟娘亲不同,娘亲选择了一辈子守在丈夫的身旁,不管受了多少委屈依然如故。
她跟干娘也不 同,为了感情上的干净无尘选择独善其身。
现在,她还不能正确地定位自己,或许临死时,会有人给她下定论吧?不过——她相信自己绝对是个“不安于室”
的女人,因为——这世道本就不会让人安于室,女人也一样。
三十三胜者为王四
尉迟华黎跟着他们屁股后面跑,毕竟她昨夜卸了别人的胳膊,遭报复太正常不过,何况她得罪的这个元老大据说在六国边界还是小有名气的悍匪,寨大欺官的事情都屡见不鲜,更何况她这个初出茅庐的无名之辈,天色未亮时,报复的马队就已经飞奔了过来,足足三百多人,个个人高马大,凶神恶煞,她是不怕啦,可惜手下这帮胆小鬼们吓得手脚发软,见金云溪领人北行,就差没哭着喊着让人家等等了,真是让人不齿!
落风山其实严格说起来算不上山,顶多不过是个丘陵,还不到千尺高,唯一的好处就是沟壑多,路堑多,但只这一点就是个大好处,既好守,又好攻,不能说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但挡住个把两个土匪还是可以的,当然,前提是要先有兵!
“如果让你打,你觉得你会是他们对手吗?”
金云溪立在高坡之 上,尉迟华黎则斜倚在石壁上,嘴里叼着跟草棒。
“如果那帮怂蛋没被那个姓元的名号吓到的话,这点人我还不放眼里,啐——”
吐掉嘴里的草棒,对着脚前的土堆连踹了几脚,像是想发泄一下心里的憋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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