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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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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吴悠笑:“你哥哥我的口味什么时候是那号清粥小菜了?放心,我不动他。”

这天下午真是失策,我回家开电脑,和公司保持即时通讯。

感谢高科技,感谢信息技术。

到六点时,有人上门,我才想起叫过方忆杭即刻上班。

他进门,手里拎着两个袋子,是觉得我家没菜。

提着袋子克制地左右看看,我说:“怎么,失望了?”

方忆杭说:“是有点没想到。”

我想起他也是哪家小少爷,可能比佳奇差点,但不见他敏感过,那就是没差到哪去。

我点头:“嗯,你原本以为我颐和园别墅,开门要指纹密码,一打电话就是管家:Mr.Hansresidence,别名韩公馆是吧。”

方忆杭笑起来,他倒是想忍来着,没忍住。

笑得眼睛微微眯起来,我想这小帅哥平常清清淡淡的,像个木头美人,笑起来竟也有一段风情。

我盯着他看,他打开白色塑料袋,递给我个纸包。

我愣了下,是烤红薯。

我接过来,心里不知道什么滋味,一指厨房,叫他做饭去。

那烤红薯就放在我办公桌上,电脑旁边。

既然是第一天,我说过,随便搞点。

我在吃上不算讲究,中西皆可,只是在酱油用法,糖盐用量,辣椒香料,刀工火候,时节时菜,包括和酒或汤的搭配上,有些个人习惯。

心情好时,或是遇上对的人,什么口味习惯都可以忽略不计。

我说我海鲜过敏,忌海参,那是对一点面子都不必给的人。

要是和齐敬恒,别说路边摊地沟油,被核辐射过的海鲜我都照吃不误。

七点方忆杭敲我门,说:“可以吃饭了。”

我出去,看见他把我橱柜里的几套餐碟拆了,洗了一套则武的来用。

这套房子是我二十五岁买的,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桶金,我包了舞厅在木地板上砌高过人头的香槟山,喝到酩酊大醉跳上交响乐团指挥台,说中华儿女们,先挣着人民币过几年我们的目标是美金!

台下狂呼万岁,群情激奋要占领帝国大厦。

第二天我从酒店搬出,宿醉着想以后我就在景安了,我爱这座城市。

十六岁踏上北美,二十五岁回来,九年时间,我和这座最古老也最年轻的城市分别已太长。

我怀念这里喧嚣尘上人潮汹涌,怀念后海夕阳素菜馆某王府书房,宰客无数的古董市场和春天的杨柳冬天的冰灯,虽然它很堵,在我记忆里有两年忘记关窗回家桌上都一层灰,有这样那样的不好值得骂,但我就是喜欢。

这套房后窗对着我同样喜欢的一个公园。

拎包入住我在家里开party,吴悠吃着酒店送餐用着酒店送的餐具,中途说不行,拖着齐敬恒开车出门溜了一圈,给我定了几套餐具和全套厨房的锅碗瓢盆当惊喜。

从送上门到现在,我没用过。

灯光照在瓷器上,清如水白如雪明如镜,我数着菜,油菜南瓜排骨,说:“你把我当兔子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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