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挽起衣袖,手臂上赫然有块狗咬过的伤口,肉的颜色和其他地方不同:“哎哟,那时我真不想做人了,周围的人就看着我被狗咬,指着我笑,可就是没一个帮我”
语气轻快,她伸了伸懒腰:“我当时就想,被咬死算了,这活着真没意思,活着犯贱,比狗还不如呢,可后来啊,我又舍不得了,我家孩子还等着我带东西回去呢,我要是死了,那他该怎么办呢,当小乞丐?我可舍不得,呵呵,最后你猜猜我怎么做?”
少年困惑的摇了摇头。
神秘的凑近了点,凌格挤眉弄眼:“后来啊,我就抱着大红薯爬啊爬给爬回去呗,那晚啊,我们吃了烤红薯,又香又甜”
她很是夸张的一手假装藏着掖着几个大红薯,另一只手摆出匍匐前进的姿势,摇摇摆摆地扭动几下,滑稽的样子很是逗人。
“你看我都被咬的那么惨了,当然不能吃亏啊,这红薯我是一定要弄回去的,当时我就想通了,老天爷是在折腾我们,所以我更不能和自己过不去,老天要折腾我们,我们就折腾回它?不可能,而且没意义很不合算”
凌格笑嘻嘻的看着床上虚弱的少年:“小安啊,明天想吃什么呢?我的酒楼过几天就要开张啦,等你病好了我就带你去那里,我是好老板,你跟着我不会吃亏的”
“没什么我们是挨不过去的”
她补上一句,微笑着。
少年注视着凌格一阵,说:“还是粥吧,很好喝”
凌格走的时候,背脊挺得直直的,绷得像一条蓄势待发的弹簧,步伐坚定有力的走向屋外的暖阳之中,从少年的角度看去,那背影虽不伟岸,但绝对是个值得信赖可以让人依靠的。
凌格没有回头,她已泪流满面,肩头没有颤动,呼吸没有紊乱,脚步还是沉稳的。
其实是骗人的,什么过几天就要开张,那是骗人的,酒楼没有一年的准备是开不起来的,她又在乱忽悠人了。
一出门,走了几步,她全身力气像被抽走似顺着木墙往下滑,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房内恍惚传来飘渺的歌声,凌格是个无可救药的戏盲,她听不出那是什么戏,可曲调非常的好听,少年的嗓音婉如流水,轻轻悠悠的低吟着,凌格一口咬在自己手腕上,逼着自己不哭出声来。
她很想用手掌去捂着耳朵,无奈歌声一直断断续续着,钻进脑袋里,缠得她连呼吸都难了。
像个小丑一样缩在墙边,只有牙齿在打颤,她很没用的继续咬自己,只盼着自己此时能变成一颗石头。
人们不仅忘恩负义,饮恨吞声,恩将仇报,认敌为友,反而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变的可笑起来,那么年轻善良的少年,为什么一定得去经历这种事?那沈庄主,凭什么那样做呢?就因为有钱有势————他自己不也有家人孩子,如果有人那样对他的家人,他会有什么感觉?
为什么这个世界要如此扭曲?
或许,根本没人能告诉她一个确切的答案。
第17章折腾,第十六鞭
粥只送了三天,第四天早上凌格火化了小安的尸体,把骨灰装在小坛子里。
火烧得很旺,她木然地站在一边,看着火焰猛烈吞噬着中央的少年尸身,火花像精力充沛的怪物,张牙舞爪地扭曲着空气和世界,那股扑面而来的热气把凌格的面颊和后背都逼出了一身热汗,但她心里是凉飕飕的,这种冷热交替得她有点顶不住了。
她是不能倒下的,装好骨灰,把一块不大但质量很好的石碑背在背上,又备好铲子刻刀才上路。
离沈庄不远的小山上,凌格抱着坛子找了一天,终于找到小安生前告诉过她的地方,从这里遥望过去,可以看到秀丽的风景,还隐约可见沈庄高台楼阁的一角。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有什么比穿越到先秦去对抗白起更让人头疼?秦质子异人要将他的侍妾赵姬托付于我。书名又为始皇帝养成计划,捡到一只秦始皇。...
重生至96年,成为了北电96班的一名学生,开始不一样的绚丽人生...
林淮苏,八流演技,十八线艺人,除了好看一无是处,得罪了人惨遭毁容。林淮苏,江湖鬼医,活死人肉白骨,能阎王爷手里抢人,也能下毒于无形,笑着把你送走。穿越千年而来的鬼医林淮苏,在救护车上把自己的伤给治...
大明崇祯十四年,小冰河时代已到最严峻的时期,京师鼠疫风暴已在酝酿,洛阳已经失守皇帝还在为辽东局势忧心,就在这风雨飘摇之际。陈烨,一名幸运的时空交易店员,匹配到了崇祯。崇祯买粮食,买电台,买仙人指导。卖黄金,卖矿产,卖大明能卖的。朕要这天下,日光照耀之处,皆为明土。朕要在仙人的指引,以及完善的知识体系下,建立,富有大明特色的新大明陈烨别问了,这永乐大典,古方秘籍,万国已灭绝动物保护园真是地里长出来的。(书友群954975531)...
预收年代文穿成男主的长期饭票,文案直指专栏,有兴趣的小天使们可以加个收藏呀。人参精霍瑜穿成了一个和她同名不同姓的年代文女反派。反派的妈妈难产死了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弟弟,她的爸爸飞快另娶一个继室...
古文研究生叶修文,郁郁不得志,但不想,当穿越侠武世界,自己的古文研究,却大放异彩。别人看不懂的武功秘籍,尽数成为了他的囊中之物。六扇门的大佬活阎王,用一本没人能识得的刀谱,敷衍他,结果却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