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做的都做了,也就没啥可矫情。
我枕头一卷,从此在他屋里安居乐业。
排练完后回到家,总是已经筋疲力尽,洗完澡,发现另一个人吊在床尾早就呼呼入睡。
以前在半夜里醒过来的时候,漆黑一片,第一感觉总是寂寞沧桑。
如今却不同了,身边有温度,手能够握过去,或抓或挠,激动了就直接抽他巴掌,醒了,两人半真半假的缠斗起来,呼吸慢慢热了乱了,在青春中感受肆无忌惮的无耻。
我们做爱,我们爱。
也喜欢宁静的时刻,坐在地板上聊天,他一点一滴地告诉我童年的痛,我想象得出一个孤独的孩子,等待成长,看不到尽头,那么长的岁月。
我给他按摩脚,伤痕累累,他说焦焦你别像我这么拼命,现在我才发现真没意思。
也喜欢看着星星喝啤酒,臧关陌嘴刁,只认heineken,害我跟着一往情深,冰箱里缺货,午夜十二点,我俩笑哈哈的下楼去买,超市就在小区门口,元宝爱凑热闹,跟着,在脚边末路狂奔,我俩穿一模一样的蓝格子睡衣,在空无一人的马路上手牵手。
毕竟是顽童,两人买了浴盐,用汤碗给元宝泡澡,开着电脑放cd,最近迷上westlife的《whenawomanlovesaman》,老歌了,起初是臧关陌哼给我听,好听么?
“好听好听,”
他就算学西藏喇嘛念经我也觉得好听,可一等知道歌名,我就不乐意了,歪鼻子歪眼地说你什么意思!
他说想多了你,第二天就买了cd回来,歌声回荡,旋律是悠扬的那种,高音处激亢而柔情。
Whenthestarsareinhereyes,andthesuninhersmile.
Theonlymomentinalife,thathappensthesametime.
…………
she‘llbeamotherandachild,sacrificeherdaysandnights,
…………
somebodyunderstandsanothersoul,it’sliketheplanetshavealigned.
我这人,从来讨厌多愁善感,可每听这首歌,就觉得鼻子堵着酸块儿。
跟着唱,刻意地把she代换成he,却别扭地觉得怎么听怎么不顺。
自打有了那层关系后,我见谁都有些心虚。
我俩从没讨论过在外人面前的尺度问题,我以为这是共识——同性恋,阴暗不能见光。
可臧关陌却不管不顾,他的性格本就喜好分明。
看着顺眼的人,手臂一伸,勾住了,哥们。
看着不顺眼的,甭管怎么讨好,他鸟都不鸟。
开口说话,不留余地。
排练的间隙,他从后边抱着我,下巴搁在我肩膀上磨蹭,本来也不稀奇,我俩从来交情深厚,又挂着室友的名号,勾勾搭搭得别人都看习惯了。
可最近丫的有点儿色情流露,蹭着蹭着,就张开血盆大口,对着我锁骨啃,哥几个哈哈大笑,起哄起来,“臧小子果然是从美国回来的,这叫一热情。”
我当时就觉得自个儿是地下党,面临即将暴露的危机,先发制人地怒吼,“笑什么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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