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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霄本来习惯了在家里随便吃点面包喝点牛奶对付一口的,可是后来每天陪坐在下首暗暗吞口水,现在也被迫养成了好好吃早饭的习惯,而且这早餐还丰盛过头了,小笼包、水晶饺、及第粥都是他爱吃的,最后还要来一点双皮奶,心满意足。
煜叔吃下最后一点粥,放下羹匙,礼节性地擦擦嘴角,闲谈似的提醒:“你最近好像胖了一些。”
凌霄松了松腰带,道:“有吗?哈哈,早餐多吃点没关系啦,哈哈。”
煜叔道:“不管什么时间吃得过了总归是不好的。”
凌霄摸着自己的后脑勺道:“啊,哈哈,我会注意的。”
说完之后他又觉得自己其实被必要为这个事情道歉,不过对方说的应该很有道理就是了。
之后由凌霄开车载煜叔去市里最好的购物中心买参加毕业典礼穿的西服。
如果是以前的煜叔的话是不会为了什么场合而改变自己的装束的,特别是西服,他上了一定的年纪之后就没怎么穿过,终年唐装,因为西服是穿起来给别人看着舒服的,而唐装的话是穿起来是为着自己舒服。
不过现在煜叔已经成为陈叔,虽然里子没有变,不过面子还是变了的,给别人面子是生活的必要,煜叔没有什么想不开的,衣服而已。
何况对这镜子审视,煜叔也不得不承认,陈墨澜并非十分适合唐装,简单地说他有点撑不起来那个架势。
从前煜叔穿着唐装出席各种场合,弯身从车里下来,狐狸样的笑眼一弯,人家就知道他的黑道当家,没人觉得不合时宜,在心里赞他一声像画里的人物一样出色。
而陈墨澜就不一样了,他的脸线条柔和,皮肤底子也不错,如果没什么表情的时候很容易让人误会成一个脾气很好的人,已经不止一次陈墨澜在公园做晨练之后归来被眼神不好的老大爷什么的误认为气功师傅上前攀谈。
这就是煜叔和陈叔之间的差别——黑道大佬和气功师傅。
也许西服的人生也不错呢,看着窗外一晃而过的斑斓街景,煜叔淡淡地想,毕竟他现在已经是个演员,即便是所谓的本色演员,也注定要以抛弃一部分的自己才能成就的吧。
凌霄带陈墨澜去的是他所知道最高档的男装店,他既然有心重点推销陈墨澜,就要给商品下必要的本钱包装,娱乐圈看似繁华实际上就是个无底洞,大投入才有大回报,几万块钱的西服是必要的行头,何况,不管怎么想凌霄也不想把几千块的衣服给陈墨澜穿,埋没了这个人。
身材和化妆都很得体的服务员围着煜叔服务,叔也好耐性地在更衣室进出,一套套地更换在他看来大同小异的西服。
凌霄还在努力从第一眼看到陈叔身着西服走出来的震撼中恢复出来,若说惊艳大概有些夸张,那么只能是震撼!
煜叔对着试衣镜,松了松袖口,这是件设计简约,线条流畅,低调时尚的黑色小西服,剪裁十分合体,将减肥后的成果完美地表现出来,显得整个人修长优雅,女售货员给配了条奢华的紫色领带,煜叔微微皱眉,随手扯下,恰到好处地松开两颗领口的扣子,露出里面一小片肌理白腻的皮肉,比领带的效果要好很多。
煜叔闲闲道:“就这件吧。”
凌霄完全同意地点点头,眼前这个39岁的男人彻底脱胎换骨,在海水中重生了。
售货员小姐将煜叔穿来的唐装包好恭恭敬敬地送到凌霄手上,“先生,谢谢您的惠顾,本次消费X万X。”
凌霄掏出金卡递过去。
趁着空档,凌霄犹豫对煜叔道:“其实有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煜叔默然,等着他继续,通常人们这样说的时候等同于:“冒犯了,但是我还是要说。”
所以不必管,他自己就会说出来。
果真,凌霄道:“其实是李总,他从国外回来了,我提醒你他很可能再这几天来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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