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吱……”
阿布对着蛊虫胡乱的喊着,蛊虫缩成了一团,只要阿布喊一声,它就会缩一下,确实是害怕阿布,可又是更喜欢了顾元妙身上芳香的血腥味。
顾元妙再是拿出一个瓶子,放在蛊虫面前,蛊虫缓缓的向里面爬了进去,她摇了摇瓶子,收着吧,也许以后有用来着。
她给白锦轩的手腕上洒下了一些刀伤药,药一到伤口上,血立即停上,到是立轩见影的好用。
白锦轩也只是感觉伤口有些清凉,到也是没有过多的感觉了,就连一丝的疼痛都是没有。
“小外甥女,你也要上上药啊,”
他担心的问顾元妙,她也是失了不少血,不上药可不行。
“没事,”
顾元妙卷起了自己的袖子,“还有大舅的。”
“要不,改天吧?”
白锦宁实在是不忍心了,地上已经有那么多的血了,小家伙的身体撑的住吗。
“没事,”
顾元妙拉过白锦宁的手腕,也是如法泡制般的割过了他的手腕,“蛊虫必须全部的取出来,母蛊还在那个人的体内,时间越长,她发现的就会越早,养蛊之术,说白了,就是以血而养的。”
“她自己也会反噬受伤。”
“如果她知道之后,弄死了母蛊,蛊虫就会在你的体内大面积的爆发,到时,不要说孩子,你连命都是没了。”
“真狠,”
白锦宁拧紧了自己的头眉,揉了揉顾元妙的发丝。
“辛苦你了,大舅一会让人给你煮鸡吃,好好的把血给补回来。”
“好啊,”
顾元妙笑了笑,感觉着放在自己头上的大掌的温暖,似乎他们都很喜欢摸她的头,这是长辈对于晚辈表达喜欢最常用方式了,他们的喜欢她,她感觉的出来,为了这样的亲人,就算是顾元妙再失一血,又有何妨。
这一辈子,她想要保护的,拼了命,也要好好的护着,她不喜欢的,恨的,流尽了血,那人也是得给她好好的受着。
只是这一次不比上一次,也不知道是因为白锦宁身上的蛊下的时间太过长了,还是因为这只蛊要大一些,已经引了半天的了时间,蛊却是怎么也没有出来,白锦宁到是无所谓,他是男子,本就身体好,流上一点血也也没什么,只是可怜了顾元妙,她向来都是十分的爱惜自己的身体,她的血可是万能的药引子,一下子就是去了这么多,还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补回来。
再加上她本来年纪就小,一次流这么多的血,真是受不了。
不行,再是这样下去,她的宝贝血还不知道要流多少?
“妙儿,要不……”
白锦宁也是有些急燥,顾元妙的小脸都是白了,这孩子都已经救了一人,再是这样下去,会出事的。
“无事,大舅,”
顾元妙本来去蛊也是抱着私心的,想要让他们欠她的,这样以后,就能让他们当靠山了,只是到了现在,却是真心的拿他们当成亲人看待了。
顾元妙再是拿起薄刀片,对着自己手腕再是次一划。
顿时血流的更多了,琉沫眉头越加的蹙紧,有种想要将顾元妙打包带回去的冲动,阿布吱的尖叫一声,对着白锦宁的脸跳着,喊着,白锦宁苦笑一声,如果不是知道自己身体里面有个东西,他还真的以为自己这么讨猴嫌的。
突然的,他的胳膊上似是有东西在跳着,而他的脸也是跟着一僵,再是一下,已经可以看到自己的胳膊上面有些突起,就算是冷静如他,现在也是僵直着身体,直到了一条白虫子从他的手腕上爬了出来,虫身已经近乎是透明,却是比白锦轩的那只好像小上一些,不过肚子到是鼓起来的。
“难怪……”
顾元妙明白了,“这只都要生小虫子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红楼如此多娇,引无数男儿竞折腰,贾府四春相争艳,宝钗黛玉竞风流数风流人儿,还在红楼。穿越成贾琮,利用自己的优势,改变自己的地位,改变贾府的命运,拯救一众金钗,一步一步走向人生巅峰。...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预收文我在民国当校长求收藏!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
张楚的文娱人生,从高考满分作文开始。他是悬疑推理大师,都市言情教主,盗墓探险鼻祖,现代文学接班人。华语文坛迎来救世主已有完本作品文艺大明星黄金牧场。更新稳定,人品保障,请放心收藏推...
顾铮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正因为勾搭未遂而挨板子。后来又被庶娘作的没有办法,哪怕那个男人看不起自己,只好咬牙嫁了。她觉得在这个世界她是女配的命,所以活的循规蹈矩恪守本份。结果,男人一转眼变成了公爵府的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