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札全篇的最后一句话,作者愤懑地做出总结:花三年去研究龙,是我这辈子做过最浪费时间而且无用的事情!
他们就该滚出大陆!
后来的龙真的消失了,只剩下凶残贪婪的流言在人类当中传播。
就此看来,这条叫Aorialstrasz的龙在龙群中的智商水平,几近可以等同于人类中的爱因斯坦了。
所以姜牧很好奇,他怎么能跟人类谈恋爱的呢?
Aorialstrasz很高兴能有人帮自己拿主意,满口答应:“好啊好啊!
我上次出去搜刮金子时受了伤,然后一直在家里睡觉。”
他给齐汾展示手臂上一条已经愈合的伤疤,“等我醒来时发现脚边有个人类,他说他很喜欢我,我也觉得他挺可爱的,于是我就被他捡回家了。”
蠢龙讲完,期盼地看着齐汾:“就这样,你说晓敬喜欢什么?”
“太简略了!”
齐汾无语,表示自己无能为力。
“要不这样,我问你答。”
姜牧接过任务,以自己擅长的方式帮助蠢龙寻找答案。
于是磕磕绊绊,所答非所问,姜牧也总算获得了一个完整的故事。
蠢龙的巢穴在A市旁边。
A市处于两座山脉交界之处,建立在地势平坦的平原之上,历史上数个朝代定都在此,故而遍地宝藏。
传说中在这里建楼,不挖出个古墓你都别说自己来过A市。
马晓敬是个考古学生,跟着老师来A市考察一座新出土的古墓。
古墓并非历史上有名的名人,朝代没什么特别之处,墓主也不富,因此考古价值不高。
马晓敬是第一次实际参与现场考古,非常兴奋,跑来跑去,结果一铲子下去,猜测是触动到了什么机关,直接掉到Aorialstrasz的巢穴里面去了。
所以A市是个神奇的地方,你不光可以发现遗迹,还能发现龙。
巨大的红龙趴在金山上睡觉,还打着小呼噜,嘴里不时吐出一口冒着火焰的气息。
马晓敬傻了,不是吓的,是兴奋的。
上面那个破墓算个屁,这才是真正有价值的藏品啊!
他对于遍地金子没有任何感触,拿着手里小刷子就往龙身上扫,动作轻柔,从头刷到尾巴,把几百年没有洗澡的红龙刷了个干干净净。
蠢龙被痒醒,睁开眼睛就看到有个人类在给自己梳睫毛,他感觉自己一眨眼,上下眼皮能把这渺小的人类夹死。
“你好。”
马晓敬激动地打招呼,“我叫马晓敬。”
龙类在语言方面很有天赋,他直接用魔法学会了中文,“你好,我叫Aorialstra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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