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是下等人的贱种,不然也不会作出偷首饰的肮脏事!”
“抱错的孩子而已,既然你这么不听管教,就没必要留在沈家了”
“滚出去!
你这个鸠占鹊巢的贱人,我才没有你这种妹妹!”
……
恍惚中,沈鹿脑海里闪过几张面孔,他们或是表情厌恶,或是态度傲慢,语气冰冷的谴责她,谩骂她。
最后浮现一个柔弱可欺的少女,她低低啜泣,替她求情,“再给沈鹿一次机会吧,她或许只是一时想岔了。”
沈鹿忽然情绪激动起来,指着少女破口大骂,“你装什么装,偷项链的人明明是你!”
“咳……”
沈鹿重重咳了一下,长长的吸了一口气,随即又被污浊的空气呛到了。
伴随着几乎要把肺咳出来的咳嗽,沈鹿总算醒了过来。
入眼是逼仄脏乱的街道,虫蝇乱飞,气味浓烈难闻。
房屋大多是锈迹斑斑铁皮拼接而成,过往的行人神色麻木,面容枯槁,偶尔有人撇来一抹目光,又飞快挪开,没有一点要过来的意思。
这里不像是好人待的地方,说难听点,比沈鹿去过的贫民窟还要更加破旧荒败。
沈鹿捂住唇坐起身,终于压住了咳嗽,一段剧情强行塞入大脑,脑仁一阵阵的抽痛,她忍不住眯起了眼。
等头疼过去,沈鹿不由得嘶了一声。
好家伙,真的是好家伙。
就说看小说的时候,瞧见同名同姓的配角一定要当心,指不定就穿书了。
听的时候沈鹿嗤之以鼻,嘲笑朋友神神叨叨,现在好了,她真穿书了。
穿进一本废土背景的天灾小说。
是的没错,不仅有废土元素,还有天灾。
可谓是将废墟不断粉碎粉碎再粉碎,而拥有空间金手指的女主,将带领新人类建立新世界,成为新世界的王。
而她,沈鹿,不过是一个在回忆中出现的大反派前未婚妻而已,早在剧情开始之前,就死成了渣渣。
原主身世极具戏剧性,出生时被抱错,成为了沈家的千金大小姐,并且与伏家的长子伏城有定下婚约。
只等伏城从帝国军事学院毕业,进入军部谋得一官半职,二人就能成婚,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但这一切在伏城二年级去战线实习戛然而止。
先是真正的沈家大小姐回来了,作为假千金的原主在沈家生活的很尴尬。
这还不算完,未婚夫伏城在前线不慎受伤,几乎去了半条命,成为了彻头彻尾的废人。
没过多久,伏家突然把伏城送来沈家,说原主作为未婚妻,理应承担照顾伏城的责任。
望着四肢不全,浑身是血,紧闭双眼的伏城,原主压根接受不了,但人微言轻的她又没办法拒绝。
可没过两日,原主就被诬陷偷了沈夫人的项链,连同伏城一起被赶出了沈家,扔在帝都最破败混乱的十七街区。
沈鹿往后侧瞄了一眼,果然看见了一个被纱布团团裹住的男人,左腿和右手都是空的,脸上除了右眼,其他地方都被包了起来。
他一动不动躺在脏兮兮的地面,鲜血缓缓渗出,胸口几乎看不到起伏,跟死人没什么两样。
沈鹿舔舔干到起皮的嘴唇,心里啧啧有声。
不出意外的话,这活死人应该就是原主的未婚夫,未来的大反派伏城了。
真的很难想象,他是怎么从现在这幅半死不活的鬼样子变成活到最后一章的大反派,简直是医学奇迹!
废土世界的太阳异常毒辣,沈鹿才晒了不到十分钟,皮肤便有烧伤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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