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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大隆律中,亦将无故杀人者分为诸类,勋贵与士子到底不同。
且被杀者为产妇,其行更恶,罪加二等。
先有谋害嫡妻之事,后又承认谋杀产妇,便是假若温家老爷是当朝宰相,也不敢让自己的儿子承担此两罪。
况且还有抱走温长明一事,以贩卖人口论。
三罪并罚,为平民愤,恐怕温家大爷这一条命也得三千六百刀才够。
温家老爷也不敢让温家大爷将温府名声败坏至此,径直走下旁听之位,立于公堂之下,道:“诸公见谅,我儿痰迷心窍,其言并不可信!”
冯钧还是愿意给温家老爷这个面子的,“温公可有证据?”
温家老爷既然站出来了,自然就是有把握的,便道:“当年我儿从外抱回一婴孩,身边却是跟有仆从的。
当时跟在他身边的小厮,如今正是府中的二等管事。
因此,此婴孩的来处,自有人可证实。”
“父亲!”
温家大爷抬头看向温家老爷,一脸欲言又止。
温家老爷呵斥道:“我知道你自幼是个重情义的孩子,可有些黑锅不是你想背就能背的!
朗朗乾坤,天子脚下,你这般是想要陷陛下于不义?”
天子亲闻、三司会审的案子,要让温家大爷背上黑锅,这置天子与大隆律法于何地?
冯钧闻言就连忙道:“既然有人证,温公何不将人叫上堂来?”
温家老爷只转身朝着人群中一叫,“长喜,还不进来!”
衙门外的人群一阵涌动,随后一三十许的奴仆从人群中挤了出来,几步上前跪倒在堂下,“奴才长喜,见过诸公。”
冯钧道:“温公到温家大郎当日抱回孩子时,有你跟随,还不快快将此道来。”
长喜是温家的奴才,小时候是温家大爷的小厮,长大了是温府的管事。
不管是他为了小时候与温家大爷的主仆情义,还是为了自己的前程,在这种事上,他都不能说谎。
“回诸公的话,当时小人确实跟着府中大郎一起。”
长喜磕头道。
冯钧道:“那婴儿可来自何处?”
“乃是现夫人身边的丫鬟所给。”
长喜道。
冯钧闻言,就问:“既如此,当年那丫鬟姓谁明谁,如今可尚在?”
“奴才不知,现夫人嫁进温府之时,那丫鬟并非陪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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