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别看我如此热衷于这点,其实见过的人很少。
绝大部分的家伙,我都无法描绘出他们给我的感觉,要不然,就是懒得去思考他们究竟是怎么样的人。
而且,我也总是很失败,我猜想的和我真正见到的,不是背道而驰,就是乱七八糟,总之是大相径庭。
这说明,一个人的嘴巴里面说出来的话,多半是假的。
有的时候,就连自己都不知道,无意间已经说了假话。
难得晴朗的初春,房间里那张靠窗的书桌洒满了碎金般的阳光。
我懒洋洋对着笔记本电脑,双手握一个大大的马克杯,让咖啡的香气扑到脸上。
我猜,研介绍给我的室友是个完全不懂得礼尚往来为何物的家伙。
在我介绍完自己之后,又隔了若干天,而且是再三询问下,他才心不在焉地交代了自己的部分底细。
也许是巧合,这男人竟也是P大法文系毕业,此番去N大教比较文学,正好是顶替沈陌的空缺,而且,他也姓沈,单名一个复字。
沈复,我一下子想起《浮生六记》,真有趣。
悠闲的书名,悠闲的作者名,很少有人能像他这样,单靠一个名字,就迅速跃出对话框,在我面前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立体形象。
聊了大概半个月的样子,直到见面前一天,我才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喂,你长什么样子,到时候在机场我怎么认你啊?”
正文第一百二十二章
“好认,老夫头发长到腰,还挑染了几把蓝色。”
至此,他在我脑海中,终于又有了一点颜色。
虽然这样的颜色把我吓得不轻。
因为只有庞克风格的年轻人才会染这样奇怪的颜色,而且剃着不伦不类的发型,喷很多让人窒息的味道的发胶,洒上亮晶晶的东西,戴好几个耳环,甚至在舌头上穿洞。
而这家伙,给人感觉却是儒雅的江南才子型男人。
他接着又发一条消息:“不过,已经剪了。
现在,正常长度。”
“那几丝蓝毛呢?”
“早洗掉色了。”
我怒骂一句,然后发话:“那你来认我好了,我是红头发,比你鲜明多了!”
“别,老夫最怕在机场找人。”
他干脆回绝。
难道要我举着牌子跟追星族似的等在出机口?怒气上升,我猛灌三大口凉白开,然后用纡尊降贵这一阿Q精神自我安慰:“好吧……我到时候举块牌子……”
“别,汝要让出来的人都知道老夫就是沈复?”
这大爷真难伺候,“好,好,得,你只管往前大步走,我负责逮人。
现在立刻去睡觉,记得调个闹钟——不,三个闹钟才够!
算了,还是我打电话叫你起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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