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中旬,秋日骄阳更加明媚,湛蓝高空坠着大朵大朵的白云。
仿佛要掉不掉的巨大。
温沁祎迎来了职业生涯的第一天。
这天是周五,中午会飘起细蒙蒙小雨的周五。
一早,温则行就叮叮咣咣敲门,“琬琬,起来没?我们家离故宫远,你悠着点。
妆就简单化化就行。”
“起来了,起来了。”
温沁祎正在画眼线,“我都马上化完了。”
“那给我开门。”
温则行在门外说。
“一大早干嘛呀?”
温沁祎噔噔噔跑过来开了门,入目,一件非常漂亮的新中式改良旗袍,被小叔高高举起,晾在眼前。
珍珠白色底,泛着珠面一样的微光,又点映浅淡的桃花花苞,每一个盘扣上镶一颗小小桃子。
“喜欢么?”
温则行将旗袍降低高度,露出一张俊朗的脸。
“正好适配故宫古香古色的格调,琬琬第一天入职,该有些仪式感。”
其实是那天看剧时,温沁祎自己在那嘟囔,“我自认为,旗袍不是诞生于民国,是清朝初期满人服饰改良而来的。”
她看起来很感兴趣。
所以,温则行才想起来送侄女一件旗袍。
“好喜欢,谢谢小叔。”
温沁祎隔着旗袍抱了温则行一下。
他不仅是小叔,还像爸妈,也是朋友。
小叔还是老师,温沁祎停学期间,是温则行每天坚持给她上课补习。
“快去换了,别磨蹭,路上肯定有堵车时候。”
温则行把旗袍递给温沁祎,又递来一双适配旗袍的平跟鞋子,很漂亮。
温沁祎身高,不穿高跟鞋也行,主要穿平跟上班轻松。
“这么漂亮,小叔你眼光也太好了。”
温沁祎目光还没从鞋子上移开,温则行又把一条带扔到侄女肩上,“度,路上再欣赏。”
……
白色小洋楼里走出一个身着旗袍的美人,容貌绝美,腰肢窈窕,步履摇曳生姿。
长挽成低髻,带迎秋风,在颈后微微波动。
“别装淑女了,”
温则行坐在主驾笑着按喇叭,“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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