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子书言玉真的是子书言玉,那可能真的吃不惯这些太过简陋的小吃。
电饭锅的灯是亮着保温的,子书言玉打开一看,上面一层放着瓷盘,热着包子馒头,下面是稀饭,里面能看见放了碎碎的玉米粒,黄橙橙的,香味扑鼻。
一旁的小几上,放着几碟小菜,不能和在紫园吃的那几顿相比,可看着却让子书言玉觉得亲切。
这才是她习惯的生活啊。
拿了个馒头掰开来,夹了点菜,再把放在一旁的鸡蛋剥开,用刀切了一片一片的也夹在馒头里,子书言玉心满意足的晃了出去。
方父只知道子书言玉是儿子带回家里散心的朋友,哪里知道她是什么身份,看着小姑娘啃着馒头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出来,笑道:“锅里还有稀饭,别光吃干的,噎着。”
“没事,伯父。”
子书言玉嚼着含糊道:“我就喜欢这么吃。”
子书言玉上学的时候,家离学校很远,有一段时间,母亲身体不好,她也没敢住校。
每天早上起来,便抓一个馒头夹一点咸菜,匆匆的赶去上学,一个学期下来,旁的没有学会,倒是习惯了早上随便吃点。
子书言玉吃着走到门口,院子的大门也开着,一眼望过去,都是农田。
这个季节地里的作物已经收了,都剩下光秃秃的杆子,院子不远处的地里,似乎是方天正和他**一起在地里忙活。
一个白色的身影,在地里连蹦带跳的,子书言玉不由得摇头,那样雪白的一条大狗,这要是在地里滚上几圈,那该成什么样子,估计上午方天拾掇田里,下午,就得拾掇那条狗了。
方父看着子书言玉的眼神,有些误会,笑道:“言玉,过去看看吧。
看看地里有什么菜是喜欢的,现摘了让伯母弄给你吃。
“子书言玉笑了笑,应了好,便往外走。
方父虽然也和蔼,可是和他站在一起,总觉得感觉怪怪的,更何况,也完全没有话说。
菜地里院子很近,不过十几米的距离,方天看见子书言玉过去,便放下手里的东西迎了过来。
“怎么这就起来了?”
方天笑道。
在子书言玉心里一直是西装笔挺的男人,如今穿了一条泛白的牛仔裤,随意的一件衬衫一件皮外套,袖子挽到手肘,别有一番味道。
“都这个点了,还早啊?”
子书言玉没有察觉自己的语气中,有些娇嗔的感觉。
才下过雨,地里还有些湿,子书言玉小心的拣了干的地方往地里走,方天忙道:“言玉你别进来,这里面太脏了。”
“小天快带言玉出去。”
方母也忙道:“别在这里蹭了一身……”
这菜地是子书言玉再熟悉不过的格局,种着青菜土豆,架子上,爬了豆角茄子,方母身边放了个篮子,正往篮子里装着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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