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曦两眼发光,惊喜中又有些不确定的担忧。
“当然。
今日还有些时辰,先教你一些简单的。
一会儿你自个斟酌,也好打发时间。”
“我现在就去磨墨!”
洛曦的小脸在他点下头的刹那,迸射出了粲然的惊喜,她忙不迭地奔向平时避之不及的书桌。
萧晚见她激动,笑容里平添了几分怜惜。
连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这孩子总能在不经意间,触动他内心最深处的弦。
又或许,是因为即便他触过许多贫穷之人,也从未真正走近,不曾得知原来对于他们而言,一件小事已足够欣喜如斯。
“先学握笔,再教你认字。”
萧晚走到洛曦身后,递给她一根细管狼毫,然后帮她纠正握笔的姿势,之后他毫不忌惮地握住她的手,引着她在纸上划下一个刚劲有力的点,“就是如此。
记得,臂要直,手心不可紧于笔身。”
洛曦有些局促,不知为什么突然想起了那一夜,他也是这样的贴着她,然后她厚着脸皮,问:“你明明知道我是姑娘家……还这么抱着,我会嫁不出去的……”
现在想来,不觉为自己当初的天真失笑。
只是没想到的是,自己居然还记得这温度。
他掌心的余热如此温热,贴近她的身体,虽已挺拔不复当年,但透出的气息却不曾改变——那如月华般高贵的,星子。
深吸了口气,洛曦努力地收敛心神,将注意力放回到纸笔上,这才欣喜地发现,萧晚已经握着她的手在纸上写出一个完整的字。
虽是被带着写出来的,但洛曦还是很有成就感地欢叫:“这是什么字?”
“你的名字,很美对吧?”
萧晚悠然一笑,让洛曦顿时怔住。
这是第一次,有人愿意告诉她,她的名字该怎样写,又是如何的美丽……
“这个曦字有些复杂,我再写一遍,你要看仔细。”
萧晚微微一勾嘴角,假装自己没有发现她素来灵动的亮眸里已发了红,只是掌着她的手用心地在纸上,写下了又一个“曦”
字。
浅红色的余晖透过窗棂,带着一丝迷醉的气息投射进来,将两人重叠的身影投射在古色的墙上,仿佛预示着他们今后彼此纠缠绵延的生命。
从哪时开始,又该在哪里结束。
遇见
学习,在无聊之时绝对是最好的消遣。
自打学了读书认字,洛曦的小日子过得越发充实,笑容也越来越大。
那种成就感,让除了对食物和说书外了无兴趣的她,都充满了自豪感。
再到萧晚上窑子逛花街的时候,她也不至于日日沉湎于说书先生的金瓶梅中,反而乐此不彼地练习鬼画符,以期可以看看公子收藏的蓝瓶梅,黄瓶梅,甚至是彩色梅。
学习,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更是一种良好的调剂品。
洛曦近日有了折磨,不,是磨合她挂名公子,认养大哥的新方法,就是每天早起后,非常爽朗且大声地作打油诗一首。
这一壮举造成连日来,客栈无一天不满房。
掌柜对他们的态度也从最初的憎恨唾弃,转成了标准哈巴狗式——恭敬谄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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