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元郎执起酒杯闻了闻,然后眯起眼睛,“恩师说我这性子不宜做官,看来果真如此,只是这奸臣当道,皇帝昏庸,大燕国也到了该灭的时候了。”
执行的官员正想要发火,状元郎就一仰头,将一杯毒酒喝了个干净,后七窍流血死在了刑场上。
临死前,状元郎看着天上花朵一般的雪笑了笑,嘴里嘟囔了一句什么并未有旁人听清。
这状元做够了,下辈子就做个厨子吧,我想念芙蓉楼里的烧鸡了。
这是林孰意的最后一句话。
当然他再次醒来以后的不算。
没错,林孰意又醒过来了,在另一个他完全不熟悉的地方,这里的人把这个地方称作天朝。
身体似乎还是他的身体,可样子却不大一样了,及腰的长发没了,变成细细碎碎的短发搭在额头,身体也缩水了不少,似乎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
可是能活过来还是好开心啊。
他醒过来的那个屋子里没有别人,只有他一个人,房子破破烂烂的,一看就不是什么有钱人家的房子。
摸索了几天他也渐渐的知道了这个世界的不少东西。
比如那个方方正正的一按就会有图像人物出来的东西叫电视机,那个能在晚上也发出亮光的东西叫电灯,坐起来很软比床还要舒服的东西叫沙发等等等等……这些都是从那些薄薄厚厚的书里面学来的,好在他竟然还能看懂这里的书,虽然有些字不一样了,可大部分都没什么不同。
既来之则安之,没什么会比他活过来了更让人惊悚的事情,明明他已经都死透了的,那种身体一点一点冷掉,他却无能为力的感觉,他再也不要体会一次了。
来到这里好多天了,除了他自己他还是没有看到过任何人,出去的时候看到不少来来往往的载着人的东西,这里把他称之为车,速度太快了,第一次见到的时候吓了他一跳。
房间里除了电视和沙发,什么也没有了。
林孰意没事的时候就看看电视,方便他更了解这个世界,然后,等到他终于对这个世界有了大概的认识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了。
他居住的这个国家叫天朝,这个市叫s市,这个国家有很多很多的人,人口比大燕要多得多,而且,他要在这里生活下去。
没错,生活下去。
这一个月一来,他吃的都是院子里土生土长的菜,青菜,西红柿,还有豆角黄瓜。
他生平最爱做菜,所以这些菜他都认得,米厨房里也有,不过似乎不多了,电饭锅他是好不容易才会用的,还有煤气灶,刚用的时候险些将头发都烧了。
不过一个月过去了,他总算是有了点长进,最起码,吃饭什么的不成问题了。
院子里的菜还够吃几日,不过米没有了,这可是个大问题,要知道他对这个世界还一知半解,虽然知道从哪里能买来米,可钱是另外一个大问题。
虽然林孰意到现在都还没有明白为什么一张纸也能被称之为钱,可似乎在这里那张纸要比银子值钱的多,所以重点就是怎么弄到那些钱。
然后林孰意就出门了。
其实这才能算是他第一次出门,之前那次太草率了,而且只出去了一下就被呜呜乱响的车子吓回来了,若是可以回去,他要是把这里的见闻讲给宋岩听,宋岩一定会以为他烧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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