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长风动作迅捷,快若流光,残影还在垫脚,真身却已闪到狼王跟前,对着狼王面门抓去。
狼王不退反进,左臂掩护,右爪向前撞去。
两人撞了个结实,气血之力四处激荡。
狼王像葫芦一样翻滚,左臂血流汩汩。
乘长风的衣服碎了大半,露出几块健壮胸肌。
他冷哼一声,再度欺近,三四个乘长风在狼王身边转来转去,比苍蝇还烦。
狼王怒火中烧,在自己左臂啃了一口,气息瞬间狂暴开来。
一个狼头血影在他身后忽闪忽现,他身上气血升腾,仿若赤焰燃烧。
乘长风所化的黑影恰在此时撞了上来,森森鬼爪一闪即逝,在狼王身上抓出一道血花。
狼王浑不在意自己的伤势,拼命抢攻,在乘长风肩头抓下一道爪痕。
两人溅出的血花全都融进了狼王的血焰里,让他气息攀升,度暴涨,抓得乘长风衣衫破烂,皮开肉绽。
乘长风气得骂骂咧咧,铁爪在狼王胸前撕下一片血肉,然后一脚蹬开,又返身去抓狼王的小腹和两肋。
明明是狼王伤得更重,他这骂的好像是他吃亏一样。
血花一茬又一茬地浇灌上来,把狼王血焰拱得老高。
他攻势越凌厉,血爪密密麻麻,织出一张密不透风的血网。
乘长风看了那血网一眼,抽身急退。
狼王打得酣畅淋漓,喉中闷雷滚滚,像头狂的野兽一样,将他死死咬住。
两人一追一逃,在林间追逐,残影幢幢。
乘长风以身法见长,他腾挪时风声肃肃,在草木与乱石间腾踏,片叶不沾身。
狼王却是笨拙许多,一路磕磕碰碰,撞碎石子掰折草木,把林子弄得满目狼藉。
最可恨的是乘长风近在跟前,却始终追不上他。
撞碎一棵朽木,狼王看见自己的血焰已经黑红一半,这才陡然惊醒扭头就跑。
乘长风却返身杀了回来,桀桀笑道:“小辈,怎么不追了?”
嗑血术反噬在即,狼王哪还有心思跟他拌嘴,只顾埋头狂奔。
可恨的是对手身法在他之上,只听啸声肃肃,他便知道那家伙已经追上来了。
狼王返身求战,乘长风却又退到远处,把他气个半死。
他忍无可忍,怒道:“哔哔聒噪的鸟人,有种过来一战!”
乘长风桀桀大笑:“小辈,我得感谢你的嗑血术,真真是个笑话!
天大的笑话,哈哈哈哈!”
狼王心头一片阴霾。
嗑血术是夜郎族的血脉神通,能嗜血养战,越战越勇。
若是嗑不到别人的血,就要燃烧自己的精血维持神通。
体内精血每烧一分,血焰就会变黑一分,等血焰全黑时就是他的死期。
刚才打了半天,他嗑的都是自己的血,乘长风流的血还不够塞牙缝的。
再这么追下去,只怕他还摸不到乘长风就先死掉了。
现在想想,这鸟人一开始血战不退,只怕是故意让他把嗑血术用到极致,等嗑血术需要大量精血维系时,这鸟人就避而不战。
不能再耗下去了,这鸟人的身法根本不是自己能追得上的。
念及至此,狼王跑得更坚决了。
“小辈,你是要跟本座比快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重生以后,云清最想做的是跟卓一言离婚。卓一言离婚,好啊。于是,当晚云清出现在了监狱。云清卓一言勾唇浅笑离婚还是坐牢,你选。云清前世被渣女所害,被卖入暗帝组织,一生活在阴暗的角落,如今她重生了,浴血归来,重回命运转折点,脚踹前夫哥,手撕白莲花,遇人杀人,遇佛杀佛,攀上人生巅峰。只是,渣男变忠犬,前夫变丈夫,什么情况?传言,卓少校面冷心狠,且那方面不行,事实证明,传言都是骗人的!云清捂着自己的老腰,三天都没下来床。卓一言还离婚吗?云清离你大爷!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逃婚101天学霸娇妻,乖一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他,穿越至三国成为八岁孩童被童渊收养,与赵云,张任和张绣称兄道弟,于洛阳凭借卓越的见识获得蔡邕赏识,并成为蔡邕的门生,在虎牢关之战与吕奉先大战两百个回合,从此声名鹊起。他麾下谋士猛将无数,能与当世枭...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战战兢兢的日向镜,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宝物在宝蓝色的转生眼中,火影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
重生大明朝,开启签到系统。身怀利器,苏璟却只想做个富家翁。不成想,老朱对商人实在太好了。随随便便就成了当地的首富。这一天,老朱微服私访偶遇苏璟。老朱你觉得当今天子怎么样?苏璟不太行,有点那啥?…老朱无奸不商,商人逐利就该压制!苏璟是是是,大明朝的税都从农民手里收过来,压制的不错。…老朱天子百战夺得天下,宗亲受点供养不过分吧。苏璟不过分不过分,当猪养都不过分,不就是掏空国库,有啥?…老朱你给我出来!老子不削死你!苏璟说好的随便聊,你咋还带急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