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笛张了张嘴,好歹把那句挖苦的“王后殿下”
吞了进去。
从诺尔威的血斧王去世那一天,高法依格的人间游戏正式结束,她其实就回来了。
芦笛当时不过和她打了个照面,然后后者二话不说又去了冥界,这次才回来。
“给你带了礼物。”
高法依格笑着对芦笛说,“顺便,这是我的新宠物,龟龟。
我正在教他怎么说话。”
“……”
鳖精难以忍受这种侮辱,将头完全缩进壳里。
芦笛噎住,没有指出那个显而易见的现实——那是一只乌龟,不是什么鹦鹉。
她猜她想找一只和她之前的神鸟雾尼那样的宠物?是不是搞错物种了?
她好奇高法依格说给她带的礼物是什么,然后在一旁的桌上看见了——一个新的水晶球,其中白色的絮状物如有生命一般,不断变化着形状。
芦笛知道那里面是什么——至少她以为她知道,正要说话,却听高法依格说:“第九个。”
芦笛一愣:“这不是血斧王?”
高法依格摊开双手:“不是啊。
这个——我另外找到的,第九个。”
芦笛听高法依格低低地像自言自语道:“要是所有都像这个这么简单就好了。”
她也表示赞同,非得要她亲口问:“血斧王呢?”
高法依格干巴巴道:“我去冥界找了,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找到。”
她说的好像十分轻松,其实她为此在冥界绵亘许久,甚至不惜找了关系——可是没有结果就是没有结果,她也不知道为什么。
有那种时候她甚至以为埃里克没有死透,偷偷回了诺尔威一次,他坟头草都老高了……
是的,时间匆匆,看上去她就几次来回的时间,可其实已经又过去了十年。
好在这十年到底没有蹉跎,因为这第九个,她们的计划又往前前进了一小步。
现在只差……
“其实你上次回来我就想跟你说,但是你走的太急,我没来得及,”
芦笛慢吞吞道,“既然冥界没有他的踪影,或许应当换个思路——你有没有想过,或许,他去那里了呢?”
“哪里?”
“阿斯加德。”
芦笛飞快回答,仿佛这个名字烫嘴似的。
阿斯加德现在招募亡魂,每十年一届,选取一些在人间声名赫赫的英雄,成为名叫恩赫里亚的卫兵,到阿斯加德服役一百五十年。
血斧王……以他的资历,或许也是够得着的。
“下一步……咱们本来就要去阿斯加德的吧?”
芦笛见高法依格面露思索,试探着继续问。
芦笛有些惭愧,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的建议里包含着私心,她们之中,必须有一个人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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