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末日来临,最初的时候所有人都猝不及防,死伤到一个吓人的地步。
而那时候的炮灰为了逃脱丧尸,把和他一起逃命的竹马给推出去当肉包了。
所谓:当我和朋友在野外一起遭遇了黑熊,可是根本跑不过黑熊怎么才能活下去?
很简单,跑得比朋友快就行了。
这当然曾经只是网上一个梗。
但是炮灰身体力行的演绎了这个梗。
他不仅是比竹马跑得快,他甚至还推了为了救他本就伤到了腿的竹马一把,然后头也不回的跑了。
很不幸,当炮灰躲躲藏藏过了三年被秦书等人找到,当成一个普通的流浪幸存者被带回基地,以为能过上好日子了。
却惊恐的现当年那个他以为尸口丧生的竹马,已经成为了幸存者基地里他难以企及的高层人物。
他害怕被昔日竹马报复,所以瞄准了基地里声望又高,实力又强的霍炎。
末世前大少爷有的是钱,都不用对人示好,随便一个眼神就有的是人凑上来讨好他,为他做一切他想要对方做的事。
但现在是末世,钱就是废纸。
大少爷除了脸好看点,也没有别的了。
所以他想出来的办法就是勾引。
其实,一开始他是想过凭借往日情谊和竹马卖惨,再勾引竹马的。
毕竟这时候的竹马可是基地二把手,一人之下的人物,霍炎他其实还是不太看得上的,什么战力天花板,就是一个只会砍砍杀杀的莽夫罢了。
可惜的是,他当年的背叛实在是太刻骨铭心了,别说那时候竹马不但对他有着朦胧心动,还刚刚为了救他伤了腿,可想而知他转头就把对方卖给丧尸的做法有多伤主角攻的心。
何况三年过去,主角攻身边又不是没别人。
所以炮灰的卖惨毫无作用,勾引更是被鄙夷羞辱,所以才没办法,怒而把主意打到霍炎头上。
按照他的想法,只要拿捏了霍炎,有霍炎护着,主角攻就不敢给他穿小鞋,以及……他就可以不出去面对那些恶心的丧尸,在末世也能躲在基地过得舒舒服服了。
想象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霍炎根本就不给炮灰眼神,甚至后来炮灰纠缠得太过,霍炎也烦了,直接就强行派炮灰必须出去出任务。
炮灰原本还躲在基地,靠结交了一些人的施舍艰难度日呢。
他哪里能砍丧尸啊,在为了活命背叛了主角攻后这三年,他是真的过够了躲躲藏藏,拼命为了一口吃的讨好遇见的每一个能被他利用的幸存者的苦日子。
可是没办法,别说就霍炎的命令没有人可以违抗,还有主角攻在基地里也不会让他好过。
他被霍炎派出去,主角攻就安排了人和他一队,在外出遇到丧尸,混战中,炮灰被主角攻的人趁乱推向丧尸群,被活活撕咬吞吃了。
这就是司岑在这本书里要经历的全部剧情了,哦,他进来的时间点是三天前,前置剧情没有让他去完成。
毕竟炮灰的真正炮灰之路是从三年后踏上去基地这条路才真正开始的,他那么早过来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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