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百思不得其解。
这明明不是他的结局,到底为什么!
“被告人肖某当庭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不持异议,且已知悉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
公诉机关也建议对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对本案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被告人,你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方式进行审理?”
“同意适用。”
“公诉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方式进行审理?”
“同意适用。”
“经合议庭评议,鉴于被告人肖某自愿认罪,经征求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均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庭决定对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根据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调查中,先调查犯罪事实,后调查量刑事实。
法庭首先就本案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
公诉人是否需要讯问被告人?”
“不需要。”
“辩护人你是否有问题向被告人发问?”
“没有。”
“被告人,你与受害者有个人恩怨吗?”
肖教授苦笑一声,“没有,他们只是我用来实验的工具而已。”
“证据里的手册可以看出来,实验计划完全是凭空想象,你为达到自己的不切实际的目标迷晕绑架了七名在校学生,已经严重侵犯了他们的人权,你承认吗?”
肖教授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实验到底是否有效,以至于完全没有认真听到审判人的话,浑浑噩噩回:“承认。”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肖某犯绑架罪,依法应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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