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的第二天下午,房门被一个陌生人推开,平头,西装。
我心一紧:老疤的人。
“二狗哥,八爷限你两天内离开这个城市,不要让兄弟为难。”
这我早就想到了。
我们这行规矩就是这样,谁落败了,就得乖乖滚出去。
就算人家没赶你走,你呆在这里永远也不敢出头,人家会见你一次打你一次,永无宁日。
我本打算养好伤再走,我已经被整得这么惨,我在这里只怕永远不会起来了,肯定混不下去了。
说实话,我怕了,我也是人啊,我也怕死,我不想不明不白的死在乱棍当中啊。
报仇,十年不晚。
想不到老疤已经迫不及待的给我下了驱逐令。
另一方面也说明,老疤已经控制住了整个城市所有的黑市,一般情况下,规矩都是将看不顺眼的赶出自己的地盘,而老疤要我滚出这座城市,不正说明他的势力已经覆盖了这里的所有地方么?展得好快呀,短短一天,撂倒了几乎所有的山头,看来老疤所拥有的,恐怕远不止我昨天看到的,除了兵强马壮,够凶够狠,说不定,还依靠点别的什么。
两天,那么也就是说,明天晚上之前,我必须彻底的滚蛋,消失。
“我知道了。”
“二狗哥。”
他言辞闪烁,欲言又止。
我不禁好奇的问,“怎么了,还有事?”
“二狗哥,我早就听说过你的大名,在圈内,谁不知道你是最讲义气的!
不过,”
他话锋一转,“我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名气,我有个狗屁的名气,不过是在人手底下混口饭而已,结果还被人像傻逼一样给卖了。
不过难得有人说出这么好听的话,我让他直接说下去。
“你就是太忠,愚忠!
我走了。”
他没走多远又再次推开门,“我听说城西的一件小诊所治疗跌打损伤好,你不妨去看看,医院这地方,不说了。”
又遇到了一个好人。
本来身体就是皮外伤,接连打了两天的点滴,脸上的肿块已经渐渐消退,身上的伤口也结了痂。
只是脑袋晕得厉害。
晚上我坚持出了院。
身上没有一分钱,走了一个多小时的路,才回到自己租房的小区。
出了电梯门,一个女人坐在门口,头深埋在两腿之间。
身边放了一个精致的纸袋子。
我以为说不定是哪家小两口吵架了,所以跑到这里来等着她男朋友过来找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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